威斯敏斯特大要理问答

威斯敏斯德会议在制定《威斯敏斯德信条》的同时,也起草、通过了两个教理问答.大教理问答于1648年7月完毕.斯卡福认为,根据当时欧洲大陆改革宗教会的习惯,大教理问答用于在教会讲坛上公开讲授,而小教理问答则用于在家庭里教育孩子。

根据威斯敏斯德会议的记录,《大教理问答》的制定先于《小教理问答》,其中的每个问答都是在会议上逐个讨论通过的.主要作者是安东尼·塔可尼博士(Anthony Tuckney),他是当时剑桥大学的副校长、神学教授.这个教理问答是对信条的解释和补充,特别是在基督徒伦理方面,其详尽性超过宗教改革时期其他任何改革宗信条,是改革宗神学解释十诫的经典之作.解释教会史学家斯卡福认为:“在制定的艺术上,大教理问答是一个杰作,胜过其他任何类似的作品,并且是以当时普遍盛行的系统神学的形式阐明各项教义的.”[3]大教理问答是为那些信心上比较成熟的人预备的,在教义界定上更精确,更全面.《小教理问答》更多地集中于教导初信者明白基本要道,注重个人的层面;《大教理问答》主要是为比较成熟的基督徒预备的,更多地注重基督徒生活的群体性方面,多处谈及教会,都是《小教理问答》不曾涉及的.对于在教义和伦理方面都非常贫乏的中国教会而言,《大教理问答》可以说是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指南。

《大教理问答》与《小教理问答》架构相同,也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序言部分,从第1问至第5问,论及人生的首要目的、上帝的存在、上帝的圣言.第二部分论及人当信什么,从第6问至第90问.第三部分论及人当怎样行,从第91问至最后196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