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堡要理问答 – 主日44

问113:第十条诫命吩咐什么?
答:
(一)不可让丝毫违抗神任何诫命的倾向、喜好、思想进入我们的心;
(二)要全心恨恶罪恶,喜爱公义,毫不间断1。
问114:归向神的人,能不能完全遵守这些诫命?
答:不能;在今生,即使是最圣洁的人,在「顺服」的学习上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开始2;尽管这样,他们如果认真立志,就不是只照着一部分的诫命而活,乃是开始照着神一切的诫命而活3。
问115:既然没有人能在今生完全遵守这些诫命,为什么神还这么严格地命令我们遵守这十条诫命呢?
答:神严格命令我们遵守这十条诫命,有两个目的:
(一)我们这一生会愈来愈认识我们的罪性4,这样一来,我们就会更迫切寻求在基督里的赦免和公义5;
(二)我们会不断努力、恳求圣灵从神而来,赐下恩典,使我们愈来愈变成神的形像,直到今生结束,我们就终于能达到完全的地步6。
1 罗七7。2 罗七14。3 罗七22;雅三2。4 约壹一9;罗三20,五13。5 罗七24。6 腓三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