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堡要理问答 – 主日40

问105:神在第六条诫命吩咐什么?
答:
(一)不可在心思、言语、外表、甚至行为上,任凭自己或假手他人毁谤、仇恨、侮辱或杀害邻舍1,反要弃绝一切报仇的心2。
(二)不可伤害自己,也不可任意使自己陷入险境3。
(三)官吏为要遏止谋杀的事,所以自己要佩剑4。
问106:但是,这条诫命不是只讲到「杀人」吗?
答:神禁止杀人时,其实也在教导我们,祂真正憎恨的是谋杀的根源──就是嫉妒5、恨恶6、恼怒、报复的心。这一切在祂眼中乃是隐而未现的杀人7。
问107:那么,是否我们只要不用这种方式杀害邻舍就够了?
答:不是;神定罪嫉妒、仇恨和忿怒,是吩咐我们要爱邻舍如同自己8,向邻舍显出忍耐9、和平、温柔10、 慈悲11 和良善,并尽我们的能力,防止他受害12。此外,我们甚至要善待我们的仇敌13。
1 太五21-22;箴十二18;太廿六52。2 弗四26;罗十二19;太五39-40。3 太四5-7。4 创九6;罗十三4。5 雅一20;加五20。6 罗一29;约壹二9。7 约壹三15。8 太廿二39,七12。9 罗十二10。10 弗四2;加六1-2;太五5;罗十二18。11 出廿三5。12 太五45。13 罗十二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