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特信条》论人的败坏和归向神-错误教导之四

错误教导之四
未重生之人并没有真正死在罪中、没有完全死在罪中,也没有完全失去按照属灵原则行善的能力,而还能饥渴慕义,追求生命,而且能按照神所喜悦的,以忧伤痛悔的心为祭物向神献上。
反对理由
这违反圣经清楚的见证:「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弗二1、5),「人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六5),「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创八21)。而且,只有重生的人和神称为有福的人,才会渴慕脱离罪恶的愁苦、寻求生命,以痛悔的心为祭物向神献上。「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诗五十一10),「那时,你必喜爱公义的祭和燔祭,并全牲的燔祭;那时,人必将公牛献在你坛上」(诗五十一19),「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太五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