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特信条》神的预定-错误教导之五

错误教导之五
当神预见一个人开始相信、圣洁、敬虔,或是持续地相信、圣洁、敬虔一段时间,神就会拣选他,但神还没有完全决定,要不要一直拣选他到底;这称为「不完全的拣选」。当神预见一个人一直相信、归正、圣洁、敬虔,持守到底,就会决定一直拣选他到底;这称为「完全的拣选」。从恩典和福音的角度来看,一个人会因为持续地相信、归正、圣洁、敬虔,持守到底,而比较配蒙拣选;所以「持续相信、因信顺服、圣洁、敬虔,持守到底」,并不是拣选的结果,而是拣选的条件。神已经事先声明,人要履行这些条件才会永蒙拣选,得荣耀。那些蒙神完全拣选到底的人,都是神所预见会履行这些条件的人。这些条件是人蒙拣选的原因,人如果没有履行这些条件,就不会永蒙拣选,得荣耀。
反对理由
这牴触整本圣经的教导。圣经不断教导「拣选不是因为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或类似的观念。「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九11),「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弗一4),「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十五16),「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罗十一6),「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四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