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特信条》神的预定-错误教导之三

错误教导之三
圣经讲拣选时,提到神的「美意」与「安排」,但这美意与安排并不是神拣选这人、遗弃那人,而是神从各种可能条件(包括律法的功效),或各种事物规则中,拣选「信心的举动」(act of faith)。这种信心的举动原本不配得赏、不能邀功,带来的顺服也不完全,但神规定以这种信心举动作为得救的条件,愿意按着祂的恩典把这些不完全的顺服看成完全,算这种不完全的顺服配得永生赏赐。
反对理由
这种错误教导有害无益,使神的美意与基督的功劳变得一文不值,又用不实的问题引人离开称义的真理(靠恩称义)、圣经的纯全。如果这种教导正确,那么保罗在提摩太后书一章9节所说「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就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