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信条 – 第32条

论教会的法规与惩戒
同时我们相信:虽然教会的治理者制定教会法规来维持教会全体是好的,而且有益于会众,但他们必须特别注意,不要离开我们独一的主基督所已设立的那些事情1。因此我们反对一切人为的发明,以及人所引进教会崇拜神的一切规条,借以捆绑人的良心2。因此我们只承认那能培育、保守和谐与合一的,并使会众都顺服神的事。因此,为达到这个目的,从神的道和根据神的道制定的法规来看,教会惩戒是必须的3。
1 西二6。2 林前七23;太十五9;赛廿九13;加五1;罗十六17-18。3 太十八17;林前五5;提前一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