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信条 – 第31条

论牧师、长老与执事
我们相信:牧师1、长老与执事2,应当由教会求告主的名,按着圣经的吩咐、合法的选举,来选出担任各职。因此,每个人都必须注意,不可以用不正当的方法私自侵入教会圣职,而须忍耐等候,好叫召他们的主喜悦3;以致他有蒙召的见证,并确知他的服事是出于主。
至于传神话语的牧师,不拘他们在哪里,因为他们都有同等的权威,他们都是教会惟一元首4 基督的使者5。
这圣职不可侵犯或轻视,所以我们说每个人都当尊重传神话语的牧师,并教会中的长老,因他们工作的缘故高看他们,尽量与他们和平相处,不可有口角、纷争6。
1 提前五22。2 徒六3。3 耶廿三21;来五4;徒十三2。4 彼前二25,五4;赛六一1;弗一22;西一18。5 林前四1,三9;林后五20;徒廿六16-17。6 帖前五12-13;提前五17;来十三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