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信条 – 第24条

论人的成圣与善行
我们相信:此真实信心既由听从神的话以及圣灵的工作而来1,就重生我们,使我们成为新人2,使我们过一个新生活,释放我们脱离一切罪的綑绑3。若说这称义的信心,会使人疏忽敬虔与圣洁的生活,那是不可能的4;相反地,若没有这种称义的信心,我们所做的任何事就不是出于爱神的心,而只是出于自爱或惧怕刑罚。因此,这圣洁的信心,是不可能不在人里面不结果子的5;因为我们所说的不是虚伪的信,乃是圣经所说︰「生发仁爱的信心」,就是能叫人行神在圣经中所吩咐之工作的信心6。那些工作乃是由信心的善根所发出的,在神面前是善良可蒙悦纳的,因此都因神的恩典而成圣了,但它们在我们的称义上是算不得什么的7。我们得称为义乃是因信基督,甚至在我们能行善事之前就被称义了8;否则,那就不是善行了,也不是好树上所结的果子9。
因此我们行善事,不能算作我们的功德,不是的,我们所做的善事乃是出于神,并不是出于我们10:「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11。 因此,我们当留心圣经上的话:「你们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做的本是我们应分做的」12。
虽然这样,我们也不否认神赏赐我们的善行,但那是祂的恩典13。而且我们固然行善事,但我们并不靠善行得救14;因为按肉体说,我们毫无善行,是应受刑罚的15;纵然我们能完成善行,但因着有罪的瑕疵,就足以被神拒绝了。这样,如果不是靠我们救主受苦受死的功劳,我们只能一直在疑惑中飘来飘去,毫无把握,我们微弱的良心只有不断地忧伤16。
1 彼前一23;罗十17;约五24;帖前一5。2 罗六4,八15。3 徒十五9;罗六22;多二12;约八36。4 多二12,三8;约十五5。5来十一6;提前一5。6 提前一5;加五6;多三8。7 提后一9;多三5。8 罗四4;创四4。9 来十一6;罗十四23;创四4;太七17。10 林前四7;赛廿六12;加三5;帖前二13。11 腓二13。12 路十七10。13 太十42,廿五34-35;启三12、21;罗二6;约贰8。14 弗二9-10。15 赛六四6。16 赛廿八16;罗十11;哈二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