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信条 – 第8条

论神是一体却有三位格

根据这项真理和神的道,我们相信只有一位神,祂只有一个本质(essence)1,但有三个位格2;根据各位格不变的本性,永远分清,就是圣父、圣子与圣灵3。圣父为一切有形与无形之事物的原因、来源与起始4;圣子是圣父的道5、智慧与形像7;圣灵由父与子发出,是永恒的能力9,而且是至高、独一、有位格的能力;虽然如此,神并不因此分为三个。圣经教导我们,圣父、圣子、圣灵每位都有祂们的位格,由祂们的属性而分清;虽然如此,这三位却是一位神。由此证明圣父不是圣子,圣子也不是圣父;照样,圣灵既不是圣父,也不是圣子。这些位格虽然如此分清,但不分开;也不互相混合,因为圣父并没有取了肉身,圣灵也没有,只有圣子取了肉身10。圣父向来未曾离开圣子,或离开圣灵。祂们是同恒(coeternal)与同质的,无始无终,无先无后;因为祂们在真理上、在能力上、在良善上与恩慈上都是三而一的。

赛四三10。约壹五8;来一3。太廿八19。林前八6。约一1-2;启十九13。箴八12、22。西一15;来一3。约十五26。太十二28。10 腓二6-7;加四4;约一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