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信条 – 第7条

圣经已经充足完全,这是我们惟一的信仰准则(rule of faith)

我们相信:圣经正典包括神全部的旨意。圣经的教导已经足已让人知道,他应该相信哪些事才能得救1。既然神要人敬拜祂的方式,都已经完全记载在圣经中,所以任何人的教导都不能违反圣经2,连使徒也不例外,正如使徒保罗所说,即使是「天上来的使者」的教导也不能违反圣经3。既然神吩咐祂的话不可加添,也不可减少4,可见圣经的道理在各方面都是最完全的。人的着作不管多么神圣,我们也不可以把它与圣经相提并论5;我们更不可以把人的风俗、群众、古代的传统、世人的传承,或教会议会的决议、法规…与神的真理相比6,因为神的真理超过一切;人都是虚谎的,比虚空还要虚空7。因此任何违反这无谬信仰准则的教导8,我们都全心拒绝,正如使徒所教导的:「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9、「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10

罗十五4;约四2;提后三15-17;箴卅;加三15;启廿二18;约十五15。彼前四11;林前十五2-3;提后三14;提前一3;约贰10。加一8-9;徒廿六22。申十二32;箴卅6他的言语,你不可加添。启廿二18。太十五3;可七7;林前二4。赛一12;罗三4;提后四3-4。诗六二9。加六1;林前三11;帖后二2。约壹四1。10 约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