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T:3.11圣约中的子民
我们已经明白圣约里的人生如何伴随三个约的动态:神向人施的慈爱,人要忠心的要求,及其忠心或不忠心所产生的结果。现在,我们转到我们最后的主题:圣约中的子民。
V.圣约中的子民
谁是神约中的子民?哪些人包含在神的约中,哪些人不包含在里面?这些不同的人怎样涉及到神圣约的动态?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涉及两个方面:第一,我们将探讨人类不同的分类;第二,我们将要看一看约的动态对这些不同人群的应用。让我们首先来看看人类根据与神圣约的关系应有的分类方式。
人类的分类
很遗憾,我们生活在一个对圣约的子民非常模糊不清的时代。极大程度上,福音派基督徒认为在世界上有两种人:信徒和非信徒,得救的和没有得救的。其实,这种基本分类一点没有错,圣经也很多次这样说。但是这样会产生问题,因为很多福音派把信徒和在神的圣约里面有份的人划等号,而把非信徒和在神的圣约之外的人等同起来。按照这种想法,只有两种人,任何得救的人都是在神的圣约里面的人,任何没有得救的人就是在圣约之外的人。
但是,当我们仔细察看圣约中的子民时,很快就明显地发现这种简单的二分法,没有办法充分地描述人类状态。为了找到一个比较适当的方式来考虑人的分类,我们着眼于两个问题:第一,圣约之内人的分类;第二,那些包含在圣约之内的人和那些排除在圣约之外的人之间的分类。
圣约之内的人
第一点,我们应注意到,圣经中每一个圣约都出现重要的人的分类。旧约中每一个盟约中都同时包含了信徒和非信徒。在亚当之约和挪亚之约中,这点不难发现。他们严格地被称为普遍性的约,是因为所有的人,不管信徒或者非信徒,都因这些圣约而与神有关联。亚当之约中设立的基本原则,同时适用于那些有得救信心的人和那些没有得救信心的人。挪亚之约中神对自然稳定的应许,同时适用于信徒和非信徒。因此,在太古历史时期,在世界上有两种人:在神的约中的真信徒和同样也在神的约中的非信徒。
亚伯拉罕、摩西、大卫的国家之约也具有类似情况,每个盟约同时都包含了信徒和非信徒。旧约里面很清楚,经过这么多世纪,证明大多数的以色列人不是信徒,尽管他们也在神的约里面。整个国家作为圣约中的百姓,只有一些是真信徒,从他们的罪中永远得救。因此,以色列的国家之约包含了信徒和非信徒。这样看来,神与以色列所立的国家之约中的百姓,和神与亚当、挪亚所立的普遍性之约中的百姓相似。
现在,当我们考虑到关于新约的约中之民时,会出现另外一个复杂因素。新约中的应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约中的每一个人都是真信徒。听一听耶利米在耶利米书31:34这样强调这个事实:
“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第31章34节)
新约的盼望在于神的百姓要完全地从罪中得救赎。每个人都要认识耶和华,毫无例外。
但是,这是新约的最终目的,同时,我们还必需再次记得,新约时期,神国的完成需要三个阶段:在耶稣基督的第一次降临时奠基;在现今的教会中延续;在基督第二次荣耀降临时圆满完成。换句话说,新约的盼望不是在耶稣基督第一次降临时,就突然完全彻底地完成。
其结果是,在基督再次降临,带来完全的救恩之前,新约中同时存在信徒和非信徒。一方面,新约中的人包含了经历基督里得救信心的男女,不论犹太人还是外帮人,他们是基督的宝血买赎回来的真信徒,而且永永远远的因信称义。另外一方面,新约中的人也包含了犹太人和外帮人中的假信徒,虽然他们没有得救的信心,但是他们却经历了一定的新约祝福。
在约翰一书2:19,使徒约翰提到教会中不信的人时这样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约翰一书第2章19节)
使徒在这里写到有关离开基督信仰的人,他说,从一种意义上讲,他们是“属于我们的”,也就是说,他们是基督教会的一部分。但是,他又说,因为离开信仰,他们很明显是“不属于我们的”。也就是说,他们不是真信徒。那么,约翰怎么知道这个呢?象他说的,如果他们真的属于我们,他们应该与我们同在。也就是说,他们应该持守信仰到底。
我们都知道,教会的花名册中包含了从罪中得救的人和没有得救的人。没有人宣称在新约中的每个人都是真正得救的人。即使我们不能常常分辨他们,但是新约明确地教导我们,在基督第二次降临之前,教会,也就是新约的团体,同时包含了真信徒和假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