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1.3 圣子与三位一体里其他位的关系
我们已经探讨了基督具有全然的神性,现在要来看圣子与三位一体里其他位的关系。
三位一体
三位一体的教义是所有基督教神学中最重要的教义之一。一方面,三位一体的教义教导我们说,上帝是远超出我们对祂的理解能力的。它教导我们,上帝既是奥秘的又是奇妙的,因此,激发我们对祂的敬拜。同时,另一方面,这个教义使得基督教有别于其他任何的宗教。有些宗教把神视为只有一个位格,而另一些宗教却相信存在着许多个神祗。基于圣经的三位一体的教义教导我们,在一种含义上,上帝为一,在另一种含义上,上帝为三。从历史的眼光来看,这个独特的基督教教义一直就是我们对基督认信的根本核心。
三位一体这个名词并未出现于圣经里,但它表明上帝有三个位格,却只有一个本体或本质的圣经观念。位格这个词乃是指一个独特、自我意识的个性。圣经教导说上帝的三个位格是圣父、圣子、和圣灵。本体指的是上帝的基本性情,或是他所包含的实质。
基督教关于三位一体教义的一贯教导是,独一真神是以三个位格合一的方式永远存在的。上帝是圣父,是圣子,也是圣灵。基督徒经过好几个世纪对经文的探索才得到对上帝的这个认识。早期基督徒对于复活升天的基督的敬拜,乃是形成三位一体教义的主要推动力。圣经清楚教导耶稣是上帝,经文明确表明圣子具有圣父一样的本质。那么,基督徒如何在对基督的敬拜与上帝的独一性上取得一致呢?关键就在于位格与本体之间的区别。圣经引导基督徒至终肯定圣父和圣子乃是一体,却又是各有其位格。总结来说,独一真神是以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位格合而为一的方式永远存在。[科斯·约翰逊博士]
神学家通常从两个观点来描述三位一体。就某方面而言,他们谈到三位一体彼此之间的本体性关系;而另一方面,他们也说到其间的实施性关系。我们要简单的来探讨这些观念,让我们先来看三位一体的本体性关系。
本体性
本体性这个词的意思是与本体存在的关联。因此,当我们要探讨三位一体里位格彼此之间的本体关系时,我们要注意的是他们彼此如何的结合,以及他们是共同分享同一神性的这个事实。因为上帝所有的三个位格都分享同样的神性本质。他们乃是具有相同的神性,例如无限性,永恒性,和不变性。
腓2:5-8节,保罗如此谈到三位一体的这个部份:基督耶稣……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第二章5-8节)
这段经文讲到关乎耶稣的许多事;但我们所要着重的是[本有上帝的形象]的这个说法。在这句经文里,保罗清楚的教导,圣子是与圣父共同分享其神性,或是本体。而圣经里其它经文也清楚指出,这样的说法对圣灵而言也是真的。他们共有一个神圣本体。
就如耶稣在约翰福音10章30节,这么说道: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章30节)不信主的人听到耶稣这种惊人的宣告,知道他是宣称自己为上帝,他们认为他亵渎上帝,于是想要用石头把他打死。
我们已经探讨了圣经对于三位一体本体性的探讨,现在要来看圣经对于三位一体彼此之间的实施性关系。
实施性
“实施性”这个词,意思是关乎家的管理。因此当我们说到三位一体之间的运作关系时,我们所在意的是,圣父、圣子和圣灵如何就其独特的位格彼此关联、互动。就如我们所说的,从本体性的角度来看,圣子是与圣父、圣灵同享一个神圣本体。但就实施运作的关系而言,圣子是顺命于圣父的旨意,而他所具有权柄则是在圣灵之上。
就如耶稣在约翰福音6章38节所说的: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约翰福音6章38节)还有,他在约翰福音8章28到29节这么说道: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做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他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做他所喜悦的事。(约翰福音8章28-29节)
在三位一体的运作关系里,圣子总是顺从圣父的权柄和旨意。如同圣父有权柄在圣子之上,圣父和圣子也同有权柄在圣灵之上。约翰福音15章26节,圣子讲到他对圣灵的权柄,他这么说道:
“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他……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章26节)
就如圣父有权柄,差遣圣子来到人间,圣子也有权柄差遣圣灵来。
当然,在三位一体里的位格之间是没有任何冲突的。圣父、圣子和圣灵总是合一的,他们有一致的心意。即使是这样,在他们的实施运作关系里,仍有清楚的秩序,圣父拥有最高的权柄,其次是圣子,最后是圣灵。
对我们而言,想要全然了解三位一体的本质,以及三个位格彼此之间的关系是不可能的。即使我们凭着信心,知道圣经所启示的是真实的,我们仍然必须要承认,三位一体里许多部份是超乎我们的理解之上的;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能从三位一体的同工合作,带给我们实在救恩无比的安慰和激励。圣父因着圣子的舍命赎罪赦免了我们,圣父和圣子差遣圣灵来到我们生命里,重生和更新我们的生命,直到圣子再来,完成救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