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普罗|3.1在信心里死
在基督徒的圈子里我们时常聊到因信得生意味着什么。 但是因信而死是什么意思呢?元老级别的人物约伯问 到,“人若死了岂能再活呢?”(《约伯记》十四章 14 节)我
怀疑没有什么哲学问题比这个问题引起更多的实际兴趣了。死亡 的阴影笼罩着我们每一个人。他会拜访每家每户,而且我们知道 它也在等待着我们每一个人。
圣经教导我们死亡的毒钉已被挪去,但它依旧是个敌人—最 终、最凶残的敌人。但作为基督徒,我们已经加入历史里那些相 信起初基督教会的最初宣言:“祂复活了。”
基督徒信仰的核心是复活的基督,祂对祂的子民说:“复活 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翰 福音》十一章 25 节)祂同样也对祂的门徒们说:“在我父的家 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就早已告诉你们了。我去原是为你 们预备地方去。”(《约翰福音》十四章 2 节)作为基督徒,我 们相信死亡不是结束。但是我们必须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对死 而复生的信心是否是盲目的信心?是否仅仅是我们自己欲望的投 射,自己期盼的实现?是否只是简单的心理幻想?又是否有什么 其他清晰明了的理由让我们相信基督战胜了死亡?
哲学家们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已经持续了很久。柏拉图最著名 的对话之一《斐多》讲述了柏拉图深爱的导师 — 苏格拉底的死亡 场景,他被判喝下毒芹受死。临死前,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就死后 的生活这个问题展开了讨论。柏拉图遵循一种复杂的推理模式,他着眼于自然,注意到它的多样性。他观察到我们周围世界的周 期性运转模式 — 在一朵花绽放之前,首先必须要将一颗种子放在 地里。这颗种子想要发芽,必须先腐烂。当它腐烂时,它就会孕 育出新的生命,而新的生命则会带来种子。花朵凋谢后,种子被 过滤回地面,它们腐烂,生命再次出现。
柏拉图说,正如黑暗紧随白昼;随着自然界的循环,我们看 到这种模式不断重复一生长、衰败、再生长。他指向飞蛾、毛毛 虫和蝴蝶,说明生命如何经历形态的变化。面对所有这些宏大的 改变,以及我们所看到的所有生命形态的多样性;柏拉图问道, 为什么我们理所当然的认为我们目前作为理智人类的形态是这个 星球上生命的最高或最终形态。
虽然柏拉图的想法确实很有趣,但它们仍然是推测性的想法。 他们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来相信死后生命的存在。它们最多 只能给我们提供有趣的类比。其他哲学家已经寻找了不同的途径 来研究死后生命的话题。伊曼纽尔·康德 (Immanuel Kant) 写了 一篇题为《纯粹理性批判》 的大型论文;它是对神存在之传统论 证里最全面的批评。康德以一种资深的不可知论结束了他对护教 学和基督教的研究;他宣布通过科学的探究,我们无法确信神的
存在。但是,在把神从房子的前门赶走之后,康德绕到后门,试图 从厨房将神偷偷运回来,提出他所谓的关于神存在之道德律论证。 康德不是以理论为基础,而是严格以实操和道德为基础来论证神 的存在。根据康德的观点,每个人都有一种不可磨灭的道德责任 感 – 也就是说,我们都经历过一种内在的动力,命令着我们的良知。 尽管我们可能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但我们永远无法完全消除我 们头脑中残存的良知。我们对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都有
感觉。此外,康德认为,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都离不开某种道德 规范。如果社会退化为一个道德上人人自由的地方,生活不仅会 变得混乱,还会变得不可能。康德知道有一些并不总是会满足自 己私欲的人。有一些人做事或牺牲只是因为他们确信自己在做正确的事。康德问道,除非有正义,人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换句话说, 要使伦理(ethics)有意义,就必须有正义。
这就引到了下一个问题:什么情况下才会有正义的存在?我 们环顾世界,发现时常正义并不能得到伸张。有时恶人兴旺,义 人灭亡。偶尔正义会实现,但显而易见,这个世界上的正义并不 完美。那么,如果正义并不总是占上风,为什么人要做个好人呢?
康德会说,为了让正义最终实现(因为它并不总是在这个世 界上实现),人类必须在死后继续存在。他将死后的生命视为正 义的切实需求,而将正义视为使伦理学有意义的切实需求。除了 死后的生命之外,还有什么必须是真实的才能让正义实现?毕竟, 不可以保证死后的生命就能获得正义。也许在下一个世界中存在 着和这个世界上一样多的不公正。必须有一个法官才能确保正义 最终的实现。为了确保正义的最终胜利,这个法官必须具有一些 必备的品格。
首先,法官必须是公正的。如果最后法庭的终极法官腐败堕 落,那么我们就不会得到最终的正义。终极正义的保障不仅需要 一个法官,而且需要一个公正的法官。但是,即使有一个公正的 法官,仍然不能保证终极正义;因为无论法官多么公正和尊荣, 他都有可能在评估中犯错。所以,康德推测,最终公正的法官还 必须是全知的,以确保所有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与审判相应的必 要证据都被提出来,并得到完美的判别;如此完美的正义才可能
实现。但是,即使有一个全知、完美、公正的法官,这仍然不能 确保正义的实现;因为即使他的判决是完全正确的,我们怎么能 保证他的判决会被执行呢?他还需要有权力来执行他所宣布的判 决。因此,该法官不仅要全知,还要全能。而康德从后门带进来 的神性听起来很像他从前门赶出去的耶和华 — 圣经中的上帝。他 的结论是这样的:我们必须像有神一样生活,因为如果没有神, 那么伦理就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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