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普罗|2.2人称义是因着信(1)

没有什么比声称只有一条通往神的路—耶稣,更能激怒美国 人了。人们认为这样是不公平、偏执、狭隘的。隐藏的批判是针 对神的,其观点是神没有做足够的工作来使救赎成为可能。你能 想象当一个罪人在最终末日时站在神面前,批评祂没有为我们的 救赎做足够的准备,没有让所有人得救,或者没有让人们借着各 种各样的方式得救吗?比如说,神应该允许人们通过信靠佛祖而 得救吗?

问题是佛祖都没有足够的义去救他自己,更何况要拯救我们。 孔子亦是如此,亏缺了神的荣耀。只有一位达到了使我们称义成 为可能的工作要求。有人想为摩西的无罪辩护吗?穆罕默德的无 罪性?基督教和其他宗教最不一样的地方就是耶稣基督的代赎和 耶稣基督的完美公义。当我们想博采众长,肯定不同宗教的真理 时,我们就忽略了这一点,而我们真正表达的是,神可以对祂的 公义作出让步。我们希望神是称义者,而我们并不在乎祂是否保 持公正。

“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 马书八章 28 节)一个人是因着基督称义,唯独因着基督。这是 新教唯独信心教义的简要总结。当然,新教改革是一个十分严重 的问题,因为分裂基督的身体是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它严重到一 个地步,以至于我们的主与祂的门徒一起迫切祈求,为了让众信 徒合一。祂如此为我们向祂的父祈求,“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 们合而为一。”(约翰福音十七章 22 节)圣父和圣子有着强烈 的合一,所以耶稣的祷告让我们也有同样的合一是引人注目的; 不只是肤浅的合一,而是一种深刻的合一。因此,破坏基督的身 体的确是十分严重的。

但路德说,教会的成败在于一个人如何被赎回这个问题的条 款(article)。更重要的是,这个也是我们赖以生存或堕落的条款。

如果称义是单凭信心的,那么不信靠基督和唯独基督的人的救恩 会怎样呢?如果他信靠的是自己的行为呢?如果他一半是在信靠 行为,一半在信靠基督呢?问题自然而然地产生了,这样的人是 否真的将信心、依赖和信靠交托在他唯一的拯救,基督的身上吗?

问题并不在于权利的构造、教会管理或组织。争论并不在于 仪式或圣礼。问题在于救赎。是唯独信心还是通过信心和其他东 西的混合?我们经常听到有人说,罗马天主教是相信靠行为称义 的,而新教徒相信靠信心称义的。但这并不是准确的。这是对天 主教神学的扭曲,甚至是诽谤,因为天主教一直教导说,信心是 必须的。然而,它也教导说救恩需要好行为。

但无论是罗马天主教还是新教的观点,都不是美国主流文化 中对称义的观点。而对称义最普遍的观点则是一种我们称之为因 死亡称义的观点。这个观点指出,一个人要进入天堂所要做的就 是死亡。只要一个人是真诚的,那他相信什么就无足轻重。神对 人的要求仅仅是相信一些东西。如果一个人进入天堂唯一要做的 就是死亡,那我们为什么要操练正确的教义、真理或者其他任何 事情?反正我们都会去到那里,因为每个人都会进天堂。

这个观点并非源于基督教。它不是从保罗来的。它不是从耶 稣来的。它也不是从神来的。在这个观点中,不需要基督。不需 要悔改。不需要将个人的信靠放在基督里,也不需要紧紧依靠祂 来称义。人们不再因为称义而感到兴奋,所以我们错误地相信我 们已经变得成熟,因为我们不再为信仰争战了。我们不再把人烧 死在火刑柱上。我们不再把人扔进监狱。在罗马天主教和新教徒 许多年的争战后,我们说我们要讲和,不再争战。

但是你知道哪种人从来不为信仰争战吗?不在乎信仰的人。 从不为基督争论的人就是不在乎基督的人。从不探讨人类最关键 问题的人就是那些不在乎最关键问题的人,即一个不公正的人如 何能站在公正圣洁的神面前。

当路德走进天堂的大门时,它并不想把它关上,一个人待在 那里。他想要将大门大大地敞开,在门上画一幅画,对整个世界说: “这就是福音!快来听这福音!理解这福音!将你的信心放在基督里,你就会被称义。”但是他的教义并没有被教会接受,教皇 将路德逐出教会。

罗马最终在十六世纪中叶的天特会议(Council Of Trent) 上对宗教改革作出回应;罗马天主教在那里宣布,凡是相信唯独 因信称义的 — 即只要一个人所要做的只是将自己的信靠放在基督 和唯独基督的救赎里,就是深恶痛绝或者被诅咒的。在这个黑暗 的时刻,教会谴责凡是相信福音的人。

这就是为什么路德愿意分裂教会的原因。路德准备为福音而 死,因为他准备好要为他的救主而死。在天特会议中,罗马的回 应不仅是谴责路德和宗教改革,它还宣布了它自己的称义论。它 转向雅各书,为其观点寻找圣经依据:“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 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 这样看来,人 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雅各书二章 21,24 节)

路德说人是唯独因信称义。但是雅各说一个人称义是靠着 行为而非唯独信心。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这看似矛盾的说法呢?我 们是相信路德还是圣经呢?在雅各书中,我们看到一个积极的肯 定—“人称义是因着行为;”我们也看到一个否定—“不是单因 着信”。

当我们考虑到雅各在因行为称义的教导中以亚伯拉罕为例的 时候,事情显得更加严峻。保罗在罗马书四章 1 至 5 节中说道,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 呢?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 在 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 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做工的得工价,不算 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 的 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谁是保罗的首要证据,以证明他的论点,即称义并不是靠行 律法,而是唯独依靠信心呢?亚伯拉罕。他是信心之父,而我们 必须靠着亚伯拉罕一样的方式来称义。但是接着雅各也说要看向亚伯拉罕。亚伯拉罕是靠着他的行为称义的。你看到问题所在了吗?新约神学家和释经学家广泛地考虑了这个看似矛盾的问题, 他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答案。一些学者认为保罗在《雅各书》写 成之前,先写了《罗马书》。这种观点认为《雅各书》是在《罗 马书》之后写的,为的是纠正保罗对称义的教导。

@RTF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