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P:6.5 与百姓的沟通

这一课到目前为止,我们看过了先知书中包含了历史记叙和先知与神沟通的记录。现在我们要来看旧约先知书中的第三种主要文体类型,那就是先知与人的沟通。

与百姓的沟通

我们知道先知书的文体中有历史记述和祷告,这是十分重要的,可是,这两类文体对于神呼召先知的主要目的是没有关系的。神呼召先知作他的使者,向王和约中的有形群体说话。由于这样,大多数先知所讲的话实际上是神向子民传达的讯息。现在,我们必须转去看先知材料中与人的沟通这类文体。我们要把先知与人的沟通这个研究划分成三部份:第一部份是审判的讯息;第二部份是祝福的讯息;第三部份是混合这两项讯息的话,是介乎二个极端之间的讯息。让我们先去看旧约先知对约中子民宣告审判讯息的方法。

审判的讯息

在最近几十年来,有研究把先知书与其他文化的文学作品进行比较,这项研究清楚地显示出旧约先知通常是按照一定的形式或方法对人讲话的。这种讲话的方式是灵活的,又能够适用于生活在不同情况之下的人。虽然如此,恩约审判的宣告还是有三种主要的类型:第一是审判、第二是哀歌,最后是诉讼。让我们先看审判。

审判的谕令

审判是旧约先知书中最简单的讲话类型。典型的审判是由两个主要部分组成的。第一部分是先知的指控,先知首先唤醒神的子民,指出他们的罪行。第二部分是判刑,在判刑的讲话中,先知宣布由于神子民的罪,他们要经历怎样的约章诅咒。有时候这两个部分的顺序会颠倒,或者先知会交替地提到这两个部份。有些情况之下,审判预言也许会被简化,只包含指控或者判刑。可是,这样的情况不经常发生。先知一般来说都按照指控和判刑这基本的双重形式来表达讯息。

例如,先知阿摩司在阿摩司书第4章1到3节中,他对撒玛利亚宣告审判的来临。他开始先责备撒玛利亚中富有的人和贪吃的妇女。在第4章第1节中,我们读到这些话:

「你们住撒玛利亚山如巴珊的母牛的啊,当听我的话!你欺负贫寒的,压碎穷乏的,对家主说:『拿酒来,我们喝吧!』」(阿摩司书第4章1节)

阿摩司在这里斥责撒玛利亚的妇女危害北国以色列中贫寒的人,指责他们没有照顾贫寒者的需要,他们只管向他们的丈夫要吃的,以满足口腹之欲。

紧接阿摩司书第4章2至3节的,是神对于不遵守神恩约责任者的审判,这在审判预言中是常见的次序。听听阿摩司在第4章2到3节中所说的话:

耶和华指著自己的圣洁起誓说:『日子快到,人必用钩子将你们余剩的钩去。你们各人必从破口直往前行,投入哈门。』这是耶和华说的。(阿摩司书第4章2-3节)

总而言之,阿摩司预言撒玛利亚要被毁坏,而且这些富有的妇女要被掳去。

咒诅的谕令

除了审判预言之外,旧约先知经常宣告约章的诅咒,他们所采取的形式一般被称为哀歌。哀歌与审判预言非常相似,因为一般来说两者都是先提出指控,然后再列举所判的刑罚。他们的主要分别是,哀歌经常以「哀哉」一词作为开始。

其中一个哀歌的例子出现在以赛亚书第5章第8到10节。先知在那里宣告神的子民买尽了所有贫寒者的土地,因此剥夺了他们应有的权利。先知在以赛亚书第5章第8节中表达了他的哀伤。以赛亚说「祸哉!」以赛亚将要说的不是祝福的话,而是从神而来的诅咒,是不受人欢迎的。以赛亚的指控随著哀歌而来,那是在第5章第8节:

那些以房接房、以地连地,以致不留余地的,只顾自己独居境内。(以赛亚书第5章8节)

我们要记住在摩西的日子里,神为每个家族建立了稳固的永久土地继承权。在以赛亚的日子里,富有的犹大人违反了这个约章的法令,收购每片他们可以购买的土地。因此,在以赛亚书第5章第9和10节里,先知宣告违反这约章的人要遭受的惩罚:

我耳闻万军之耶和华说:「必有许多又大又美的房屋成为荒凉,无人居住。三十亩葡萄园只出一罢特酒;只结一伊法粮食。」(以赛亚书第5章9-10节)

我们在这里看见惩罚与罪行是相称的,就如在许多预言中所看见的那样。富有的人收购土地,为的是寻求巩固他们的财力,但是神要确保他们的努力是白费的。这类型的哀歌经常在先知书中出现。

起诉

除了审判预言和哀歌之外,先知也以诉讼的形式宣告约章诅咒。希伯来话『rib』这个字经常与这类演说联系在一起。一般来说『rib』这个字指的是『争论』或『力争』,但是在先知书中它有另一种特别的意义。这个字所指的是法律上的争论,是法律上的术语,又可以说是在大君王耶和华天上法庭里的法律诉讼用语。

我们看到先知经常有从天而来的异象,看见神坐在天上的宝座上,很多时候他们看见神的宝座就是法庭。因此,我们看见法律术语的出现。神在这些异象中被看成为检察官和法官。在法庭上有证人作证,控告神子民的罪行,神的子民是被告,是被神控诉的对象。一般来说在先知书中我们不会发现全面的诉讼,可是我们常常看见称为修改了的诉讼。诉讼可以包含许多元素。就如我们会在法庭中看见的。先是宣召开庭,辨认证人。然后神数说他如何以恩慈对待被告。接下来书中会出现某种回应,有时候是先知本身会作出回应。再下来的是神的指控,最后就是判刑的阶段。

全面诉讼的其中一个最佳例子出现在弥迦书第6章1到16节里。在第1节中我们听见宣召开庭的经节。神这样说:

「要起来向山岭争辩,使岗陵听你的话。」(弥迦书第6章1节)

第2节是对证人说的话:

「山岭和地永久的根基啊,要听耶和华争辩的话!」(弥迦书第6章2节)

神对他的子民说完话以后,他就提醒法庭他是怎样恩待他的子民的。在第3节中,我们读到这些话:

「我的百姓啊,我向你做了什么呢?我在什么事上使你厌烦,你可以对我证明。」(弥迦书第6章3节)

先知弥迦这个时候就代表神的子民讲话,谦卑地在第6节到第8节中对神的问题作出回应。他在第6节中说:

「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神面前跪拜。」(弥迦书第6章6节)

先知承认国民被指控的罪状,弥迦在第8节中总结说: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第6章8节)

在先知的回应以中,我们在第10到12节中看见指控,又在第13到16节中看见判刑的过程。先知书中与这段经文相似的诉讼,是神指控他的子民的方法之一,神然后以审判警诫他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