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2.9 与其他重生之人灵魂有团契

重生之人灵魂在居间状态的第二种经历,就是在天堂与其他重生之人灵魂有团契。

团契

启示录6章9到10节表明,殉道的人在天堂里彼此认识,有彼此的团契。他们一起异口同声,呼吁上帝让最后的审判快快来到。

而在福音书中,当耶稣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相的时候,他与摩西和以利亚一道显现,他们与他也彼此说话。我们在马太福音17章3节,马可福音9章4节,特别是在路加福音9章30和31节看到这一点。

在耶稣讲的亚伯拉罕和财主的故事里,那名叫拉撒路的穷人之灵魂,得到亚伯拉罕的安慰。而且,在路加福音16章26节,亚伯拉罕说有一条极大的鸿沟,把重生之人的灵魂和未重生之人的灵魂分隔开来。这表明亚伯拉罕和拉撒路并不是孤独地在鸿沟的这一边,而是与所有其他重生之人的灵魂在一起团契。

希伯来书12章22和23节讲到天上有“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的总会。按希伯来书11章40节的背景,这总会包括了每一个经历身体之死的重生之人。

我们要提到的重生之人灵魂在居间状态的第三种经历,就是他们达到完全圣洁。

完全圣洁

按这背景讲到人的圣洁时,我们想到的,既是道德纯洁,也是在上帝面前蒙悦纳。当因着身体的死,我们的灵魂与我们的身体分离时,罪失去了对我们的辖制,从那一刻起,我们就急切要避免犯任何罪。

你会想起奥古斯丁的教导,人堕落犯罪的时候,我们是从posse non peccare (POS-say non peck-CAR-ay), 或有能力不犯罪这种状态进入non posse non peccare (non POS-say non peck-CAR-ay), 或没有能力不犯罪这种状态。你也会记得,按奥古斯丁的说法,当圣灵重生我们灵魂的时候,祂把我们移回到posse non peccare状态,恢复了我们的道德,有能力不犯罪 。奥古斯丁还教导说,在最后状态,我们要达致non posse peccare (non POS-say peck-CAR-ay), 拉丁文没有能力犯罪的光景。但是居间状态又如何?何时我们会失去犯罪的能力呢?圣经暗示说,我们进入居间状态时,实际是失去了犯罪的能力。这就是希伯来书12章23节所讲的意思:

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希伯来书12章23节)

重生之人的灵魂在居间状态成为完全,因为他们不再被罪败坏,他们已经被接入到上帝直接的同在中。正如威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37问的回答说的那样:

信徒临终的时候,灵魂就得以完全成圣,立刻进入荣耀里。

为支持这种观点,小要理问答让我们看哥林多后书5章1,6和8节;腓立比书1章23节;以及路加福音23章43节。这些经文每一处都表明重生之人死的时候马上直接被带到天堂。

但是为什么身体的死,这件大事让我们脱离罪的败坏和影响呢?英国神学家约翰·欧文生活在1616年到1683年间,对这问题提出了他的洞见。他论证说,虽然罪住在我们的心里,它却使用我们的身体与我们的灵魂争战。正如欧文在《信徒内住之罪的性质、能力、欺骗与普遍》,第六章所写那样:

彼得让人看到,犯罪的欲望反对的是什么,与什么争战就是“灵魂”和当中恩典的律;雅各让人看到这些欲望与什么一道、利用什么争战就是“百体”,或在我们必死身体之内的败坏。

欧文在这里指的是彼得前书2章11节,雅各书4章1节,他得出结论,我们实际的身体是罪用来把我们推向犯罪的武器。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6章12节有类似的论证,他写道: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罗马书6章12节)

他又在罗马书7章22到23节说: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上帝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罗马书7章22-23节)

重生之人死的时候,内住的罪就不能再使用我们的身体,把我们推向犯罪。正如欧文在《论治死信徒身上的罪》第2章所写的那样:

只要我们还在这世界上,内住的罪就总是与我们在一起……我们有一个“取死的身体” …… 不靠我们身体的死,就不能从中解脱。

上帝造人是要我们在地上永远活着。对于那些信靠基督的人来说,这意味着死只是一种暂时的挫折。没错,死是极大创伤,导致我们极大悲伤。但我们不像那些没有指望的人一样悲伤。在短期之内,我们的盼望就是居间状态要使我们脱离受苦和犯罪,让我们在天堂与基督同活,直到复活的时候。所以我们可以无惧面对死亡,信靠上帝要终结我们的受苦,在天堂把那无法描述的祝福浇灌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