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2.7 未重生之人灵魂
现在,我们已经讲了身体的死是居间状态的开始,我们就准备好来看未重生之人灵魂的经历。
未重生之人灵魂
如我们讨论属灵的死时看到的,我们灵魂死时,并非它不再存在。它们甚至不会没有意识。因着身体的死,我们的灵魂与我们的身体分离时,情况也是一样。即使在我们的身体死后,我们的灵魂仍然存在,会思想、有感知。
我们在传道书12章7节看到:
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传道书12章7节)
对于未重生之人来说,他们的灵魂继续存在,这事实要引发极大恐慌,因为当他们的灵归于赐灵的上帝时,并不是要享受祂的祝福,而是开始承受在地狱里公义的惩罚。正如耶稣在路加福音12章4到5节教导那样:
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不要怕他们……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路加福音12章4-5节)
我相信人应当相信有地狱,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原因,就是耶稣基督多次讲到地狱的事情。例如祂说,人不要怕那能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但我们要怕那位能杀人的身体,也能把灵魂扔到地狱里的。另外教会需要相信、信靠这一点,传讲地狱的事——坚定讲,但带着爱心——好让人可以认识到他们在上帝面前的光景,使他们不至于被永远定罪。— 何塞·阿里斯蒂德斯牧师
圣经使用许多不同的说法,神学家和翻译圣经的人把它们包括在“地狱”这通用的术语当中。例如希伯来文Sheol (sheh-ŌL) lAav这个词按不同用法贯穿在旧约圣经当中,包括在诗篇9篇17节,指的是未重生之人灵魂的归宿。旧约圣经也使用了Abaddon (ab-ad-DŌN) !ADb;a这说法,意思是“摧毁”,例如在约伯记26章6节,箴言15章11节。还有bowr (BORE) rAb或“坑”这词指的是惩罚的地方,如同以赛亚书14章15到19节的讲论。
新约圣经也用不同术语来讲灵魂在居间状态被关的地方。例如,希腊文这词Hades (HAH-dace) a|dhj(在英文中是Hades (HAY-deez))有不同用法,包括在路加福音10章15节,指的是惩罚的地方。Abussos (AH-boo-sauce) a;bussoj 或 深渊,通常指的是鬼魔被囚禁的监狱,如在路加福音8章31节,启示录9章1到11节。但在罗马书10章7节,保罗也用这词来指人灵魂,包括耶稣义的灵魂所在的地方。
但“geenna” (GEH-en-nuh) ge,enna ,或 Gehenna (gĭ-HEH-nuh)这词,普遍是指一个受到火一般惩罚、折磨和摧毁的地方。许多经文提到这词,包括马太福音5章22节,马可福音9章43节。Gehenna常常描写身体受苦,这就把它与最终状态,而不是居间状态联系在一起。但雅各书3章6节表明,Gehenna是已经投入使用的地方,暗示这是未重生之人的灵魂在居间状态要去的地方。
我们对未重生之人的灵魂在居间状态有怎样经历的最清楚画面,来自于路加福音16章19到31节。在这段经文中,耶稣描写了一位财主死了,马上在阴间受折磨。请听路加福音16章23到25节对阴间的这描写:
他财主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亚伯拉罕说:“儿啊,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路加福音16章23-25节)
圣经并没有清楚说明耶稣对阴间的叙述是历史叙述还是比喻,但这区别与我们对居间状态的探讨并没有特别关系。毕竟,如果这叙述描写的折磨不是真的,那么它发出的警告就没有意义。
人们会问这问题,若人死的时候还没有相信基督,会有什么事情临到他们身上?新约圣经在几处地方回答这问题,但其中一处最详细的答案,就是在路加福音16章,在那里耶稣讲了一个比喻,但这比喻非常写实描绘了相信的人和不信的人死后发生的事。那不信的人,就是那财主,他去受折磨,这在他死后马上发生。他已经在受惩罚,因为他悖逆了上帝,当然也在基督之外,他的罪得不到赎罪。因此这比喻描写他在受苦,但这是基督再来,最后审判前的状态。— 温·皮薛士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