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如果你仅仅是喜欢耶稣,那么你还不是基督徒

1966年,约翰·列侬(JohnLennon)以狂妄的口吻戏称披头士乐队“比耶稣更受欢迎”,结果引起轩然大波。很多人对列侬的傲慢感到愤慨,但在彼时彼刻,他们真的会感到愤慨吗?当时,披头士乐队正如日中天,他们在全球走红长达十年之久,这是非常罕见的。

当然,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列侬处于巅峰状态的时间并不长。仅仅五十年后,他的地位就一落千丈,生活和事业在很大程度上被扔进了怀旧和猎奇的垃圾箱,他的音乐最多只能成为耐克广告的配乐而已。

但与此同时,耶稣却一年比一年更加深入人心,更不用说人们已经谈论他两千年了。在圣诞节和复活节期间,用耶稣作封面是新闻周刊增加销量屡试不爽的良方。电影制片人也知道,和耶稣有关的片子票房通常都很好。耶稣的名字是如此热卖,甚至许多行业也应运而生。以下是我很喜欢的广告词:

1.“耶稣的食谱”——只要14.99美元,你就能知道弥赛亚不为人知的秘密饮食。我猜,他吃的东西和所有一世纪巴勒斯坦农夫吃的一样:橄榄、鱼、无花果、面包,当然,还有“多滋乐”糖果。

2.穿上鞋底刻有“耶稣爱你!”的人字拖,你就能在沙滩上留下动人心弦的信息。毕竟,人们总喜欢在沙滩的足迹里寻找隐秘的信息。

3.一系列以耶稣为主题的宠物衣,例如一件狗狗衫上写着“JesusRuffsMe”,另一件则宣称“JesusFillsMyDogBowl”。其实这两个标语我都没看懂是什么意思,真的,不骗你。

耶稣甚至在非基督徒当中更受青睐。很多持守其他信仰的圣人相当尊重耶稣。藏传佛教的主要领袖之一十四世达赖喇嘛称耶稣为“开悟者”,又尊称他为上师a。印度教领袖圣雄甘地热情地赞美耶稣:“基督形象谦和,他是如此耐心、善良、慈爱,充满宽赦,他甚至告诉门徒不可以牙还牙、以眼

还眼,而是让人打另外一边脸,我以为这是完美人性的光辉典范。”b大科学家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曾对《周六晚邮报》(TheSaturdayEveningPost)说,“虽然我是犹太人,但我依然被拿撒勒人(耶稣)的光辉形象所折服……读福音书时,所有人都能感受到耶稣的真实存在。他的个性体现在字里行间。没有任何神话能充满这样的生命。”c甚至连《古兰经》都将耶稣视为先知和真主的使者。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耶稣的受欢迎?不难理解,基督徒肯定是喜欢耶稣的,一个对耶稣全无好感的人基本上不可能是基督徒。但我们能不能说,只要一个人对耶稣有好感,就足以让这个人成为基督徒呢?如果连佛教徒、印度教徒,甚至无神论者都有可能认为耶稣是一个伟大的人,显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在福音书对耶稣生平的记载中,我们一次次读到耶稣遇见了喜欢他、尊重他,还有误解他原意而拍手称快的人。但耶稣转身告诉他们,他们不是他的门徒,他们错过了一些东西。(例如,约3;路9:57-62,18: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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