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早期的属灵教育

作者 利兰·赖肯

在三个关键问题上,清教徒的观念领先于现有的儿童成长理论。首先是早期教育的重要性。约翰·柯顿写道:“这些儿童可塑性很强;现在训练他们向善,比青春期和成年时再训练他们要容易得多。”塞缪尔·维拉德推测,撒旦在婴儿期就开始攻击儿童,因而“你们若想遏止他,就不要迟延,而要尽早开始教育,从孩子开始明白事情时就开始”。

是什么使清教徒产生了儿童早期属灵教育的定见呢?主要是他们的观察。理查德·巴克斯特写道:“我不得不承认,敬虔家庭中重生的孩子多数是在儿时重生的。”与此观察结果相对应的是,在儿时养成的坏习惯很难被纠正过来:“假如我们对某种外在的可耻过犯或内在的顽梗、心肠的刚硬不信习以为常,那么我们想摆脱它会非常困难。”

第二个由清教徒首先提出,并为现代理论所推崇的原则是:身教胜于言传。理查德·格里纳姆写道:“经验告诉我们,儿童对表情、手势、行为的爱恶比对准则、教义、训词或教导的爱恶程度要高。以利亚撒·马瑟写道:

“缺乏范例的训词无法发挥好的效用;你们要劝勉,更要树立榜样引导他们归向基督;你们必须首先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你们不仅要言语敬虔,而且必须生活敬虔。”

有鉴于此,清教徒尤其担忧坏的榜样会抵消掉良好的教导。一位清教徒写道:

“千万要在你们的孩子们面前做好榜样。……如果你们不以敬虔的榜样来教育他们,那么其他教导方法也许没什么用。如果你们自己的行事为人与教导孩子们遵守的规则不符,那么不要以为孩子们会在乎那些规则。……如果你们的劝勉是好的,你们的榜样却是坏的,那么你们的孩子们更有可能受害于后者,而非受益于前者。”

一位英格兰清教徒也说了非常类似的话:

“假如父母想让他们的孩子们在教会和学校受祝福,那么就要小心,不要让孩子们在家受到粗心大意、亵渎、不敬虔的任何恶劣影响。否则,父母在家对孩子们造成的伤害,要超过牧师和学校教师在外给予他们的益处。”

简而言之,父母需要用他们的行动来赢得谆谆教导自己孩子的权利。

第三个由清教徒首先提出、今天已被广泛接受的原则是,必须从负面和正面两个方面着手,才能达到有效训练儿童的目的。父母必须限制孩子的意愿,同时要培养激励他的心灵。必须压制他们自私、不诚实、不合群的冲动,同时塑造他们的自我形象和忠实品质。一方面要“限制、批评、纠正”这些负面的行动;另一方面父母必须下决心平衡这些负面行动,即“要用非常温柔的爱恋抚育自己的孩子,并将这种感情……显露在孩子面前。”

托马斯·柯贝特(Thomas Cobbett)更细腻地勾勒出这双重目标:

当父母通过明智的观察了解了儿童的癖好和偏见时,他们应以智慧来管教儿童……若某些恶行比较突出,则在这种恶行显露之时就应及时惩戒。……如果孩子们由于圣灵的普遍恩工或救赎大工,具有较天真的心灵及较美好、较值得期望的性情,那么父母们应明辨这些性情,尽可能以谨慎、虔诚的方式鼓励这种性情的发扬光大。”

清教徒的理论在严厉和溺爱之间择取了中道。在塞缪尔·维拉德看来,父母们“应该避免严苛和溺爱两个极端,以保持自己的权威。对待孩子既不能像对待牲口或奴隶一样,也不能溺爱他们、听任他们在每件事上都随心所欲。”

尽管清教徒对儿童的堕落本性有着严厉的评价,实际上他们对儿童能够成为少年基督徒持乐观态度。托马斯·胡克写道:“让我们竭力带领我们的孩子走近天国。……我们有权、也有责任制约、纠正他们。”柯顿·马瑟说:“年轻的圣徒在年老时会成为天使;赞美上帝,如今世上就有这样的年轻圣徒。”马瑟在回忆自己的童年时说:

“我敬虔的父母很好地看顾了我,用主的方式教养和劝勉我。抚育我长大;帮我远离了许多以看得见的方式爆发出来的罪,使我免于陷入这罪的网罗;使我从婴儿时期开始就有了上帝之灵的许多美善印记”。

节选自作者著《入世的清教徒》P112-114,杨征宇、朱保平译,群言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