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是否教导灾前被提?

灾前被提不是圣经明显的教导,而是根据时代论的前提所作出的推论:首先,基督再来是立即的(就是说,在此之前不会有先知预言的事件);第二,“ 教会时代” 是神救赎记号中插入的部分(parenthetical part ),有一天,神要恢复原来的计划,处理祂在地上的百姓,犹太人。第三,祂要处理这些犹太人的时期,会是我们所知的七年“ 大灾难” 的时期—— 现在尚未到来;因此,如果基督会在任何时候回来(不过,世界历史中至少还有七年的灾难时期),那么,祂必定会在这七年之前回来,提取祂的教会,好让祂能再次把焦点对准以色列。

这个教导有许多问题。最基本的,它是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假定上:神有两群子民(见先前的问答19 ,时代论符合圣经吗?);有趣的是,我们注意到,根据帖后2 :1- 12 ,教会被召聚在一起,归向基督,不会发生在“ 沉沦之子” 被高举之前,而根据时代论的教导,沉沦之子就是敌基督;他会在犹太人新的圣殿中,在大患难的中点,高举自己;因此,如果我们接受时代论关于这些事件和七年大灾难的时间(本来就是毫无根据地)的教导,至少,“ 教会的被提” 就不会发生在大灾难的前三年半以前。

基本上,所有复杂精细的被提时间表和大灾难的事件,都无法在圣经里找到,而是由「教会和以色列是神两群不同的百姓」的错误预设前提所要求的。而既然神在当前的时代没有应验祂对以色列的应许,祂必然是计划要在祂提取教会后作,好完成这些应许。但是圣经与这个从哲学而来的计划表是抵触的。圣经经常说到基督再来是没有人知道准确时间的事件,但是我们可以知道它临近的计划(太24 :32-42 ;帖前5 :1-6 );这包括恶人和罪人要同时复活接受审判,新天新地的创造,等等(太24 :29-31 ;25 :31-46 ;约 5 :25-29 ;帖后1 :6-10 ;林前15 :23-26, 5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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