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敏斯德信条 23.3

政府官员不可擅自讲道并施行圣礼,或执掌天国钥匙之权5,但有权利和责任保持教会内的秩序、合一与和睦,维持真理的纯正和完整,禁止亵渎和异端,防止或改革在敬拜与教会纪律中所有的腐败和弊端,并确立、执行和遵守神所有的律例6。为了更有效的执行任务,他有权召开教会会议(synod),出席会议,并确保会议所执行的一切都合乎神的旨意7。
5 代下廿六18;太十八17,十六19;林前十二28-29,四1-2;弗四11-12;罗十15;来五4。6 赛四十九23;罗十三1-6;诗一二二9;斯七23-28;利廿四16;申十三5-6、12;王下十八4;代上十三1-9;王下廿三1-26;代下卅四33,十五12-13。7 代下十九8-11、29-30;太二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