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敏斯德信条 16.7

未重生之人所行的善事,虽然事情本身可能是神所吩咐的,对己对人都有益处23,但因为行这些事并非从「被信心洁净过的心」所发出的24,而且也不是按照神的道、以正当的方法行 25,也不是正确的目的,为了荣耀神而做的26;因此仍是罪行,不能讨神的喜悦,也不能使人因此就配得领受神的恩典27。然而,未重生的人他们如果忽视善行,就更加有罪,更不讨神的喜悦28

23 王下十30-31;王上廿一27、29;腓一15-16、18。24 创四5;来十一4、6。25 林前十三3;赛一12。26 太六2、5、16。27 该二14;多一15,三5;摩五21-22;何一4;罗九16。28 诗十四4,卅六3;伯廿一14-15;太廿五41-45,廿三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