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敏斯德信条 11.3

基督借着顺服和受死,完全清偿了一切被称为义之人的罪债,并为他们使父神的公义得到合宜的、真实的、完全的满足6。然而,父神既是为了他们赐下基督7,使祂代替他们顺服,满足父神公义的要求,蒙父神悦纳8,这顺服与满足都是白白的恩典,并非因他们里面有任何功德,所以他们的称义是惟独出于白白的恩典9,使神绝对的公义和丰富的恩慈,在罪人称义上可以得着荣耀10。
6 罗五8-10、19;提前二5-6;来十10、14;赛五三4-6、10-12。7 罗八32。8 林后五21;弗五2。9 罗三24;弗一7。10 罗三26;弗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