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敏斯德信条 8.4

主耶稣极其乐意担任这职分22;为了执行这职分,所以祂生在律法之下23,而且完全成全了律法24,祂的灵魂直接忍受了最剧烈的折磨25,身体承受了最疼痛的苦楚26,被钉,受死27,被埋,暂处于死亡的权势之下,但未见朽坏28;第三天祂带着原来受苦时的那个身体29从死里复活30;又带这个身体升入高天,坐在父的右边31,为我们代求32;并要在世界的末了,还要再来审判世人和天使33

22 诗四十7-8;来十5-10;约十18。23 加四4。24 太三15,五17。25 太廿六37-38;路廿二44。26 太廿六~廿七。27 腓二8。28 徒二23-24、27,十三37。29 林前十五3-4。30 约廿25、27。31 可十六19。32 罗八34;来九24,七25。33 罗十四9-10;徒十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