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律法的恩典

4.2律法的恩典

上面最后一句话,就是圣经要我们去要的事我们都当做,对于大多数基督徒来说都是明显的。但我要更进一步,我要你毫无羞愧地爱,而不是害怕强调圣经的命令。我知道命令的危险之处,就是我们最后会落到只有律法却没有福音的地步,把基督教信仰变成是一种好建议,而不是好消息的宗教。如果律法使人知罪,定人的罪,福音赐人恩典和饶恕,那么律法唯一的好处,就是它能带我们到福音这里来。但让我们小心,讲顺服神的命令,这丝毫没有不配基督教的方面。受劝勉遵守圣经的命令,这没有任何内在反福音的方面。神的要求没有任何不带着恩典的方面。正正相反,事实上得到律法,这是蒙了恩典。

我们通常认为律法带我们到福音这里来。这是真的,我们看到神的标准,看到我们的罪,然后看到我们需要一位救主。但同样真实的,就是福音带我们到律法这里来。在出埃及记中,首先神救他的百姓脱离埃及,然后颁布十诫。在罗马书,保罗在1-11章解释神主权白白的恩典,以及基督赎罪的工作,然后在12-16章,他让我们看到如何在这些恩典的光中生活。在约翰福音第4章,基督对那位撒玛利亚妇人讲活水直涌到永生的事,然后揭露她的罪,指教她要用心灵诚实敬拜神。我不是在提议要有任何一种严格一成不变的传福音模式,我只是要让你看到,福音的好消息带来充满恩典的教训,要人顺服神。

一些基督徒犯了错误,  把爱与律法对立起来,  仿佛两者互相排斥。你不是有一种爱的宗教,  就是有一种律法的宗教。但这种等同的做法非常不符合圣经。首先,  “爱”是律法的一条命令(申命记6:5;利未记19:18;马太福音22:36-40)。如果你吩咐人要爱,  你就是对他们讲律法。反过来,  如果你告诉他们律法不重要,  那么律法的总纲爱也不重要。

另外,请思想耶稣如何把爱与律法密切联系起来。我们已看到,对耶稣而言,不存在着爱他,却不遵守律法(约翰福音14:15)。但他说的远不只是这一点。耶稣把与神相交和遵守诫命联系起来。我们遵守基督的命令就是爱他。我们爱基督的时候,父爱我们。凡父所爱的,基督也爱他们,并且向他们显明他自己(约翰福音14:21)。所以,不遵守基督的命令,人就不能常在基督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这意味着不追求圣洁,人就不会有满足的喜乐(11节)。

神的律法表明他的恩典,  因为他的律法也表明他的品格。命令让我们看到神是一位怎样的神,  他看重什么,  他厌恶什么,  像神圣洁一样成为圣洁是什么意思。恨恶所有规矩就是恨恶神他自己,  因神命定他的规矩反映出他的本性。律法是神为他分别为圣的百姓制定的计划,  藉此享受与他相交,  这就是为什么诗篇充满了宣告,  表明诗人喜悦神命令的原因。即使摩西之约已经过去,  肯定的是,  诗篇仍为我们设立了榜样。那有福的人喜悦耶和华的律法,  昼夜思想(诗篇1:2)。耶和华的诫命和典章比蜜甘甜,  比金子可羡慕(诗篇19:10)。是的,  律法会激发属血气的人犯罪(罗马书7:7-11),但神的百姓欢喜他的律例,  看出他律法的奇妙(诗篇119:18)。他们盼望行事坚定,  遵守他的律例(第5节)。在信的人眼中,  律法仍是真实美好;  律法是我们的盼望,  我们的安慰,  我们的颂歌。

让我们不要害怕强调律法  ——  绝不把它当作获取称义的手段,  而是以此恰当表明我们已经得到了称义。一篇讲道结束时要求我们要做什么,这并没有错。我们辅导时彼此劝勉要顺服,这并没有不当之处。律法主义是教会里的一个问题,但反律主义也是问题。当然,我并没有听到有任何人说:“让我们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见罗马书6:1)。这是形式最恶劣的反律主义。但严格来说,反律主义意思很简单,就是没有律法,而一些基督徒在追求圣洁时,几乎没有为律法留下任何空间。一位学者讲到一位十七世纪英格兰的反律主义牧师:“他相信律法发挥一种有用的目的,说服人他们需要一位救主;虽然如此,在基督徒生活中,他却几乎没有让律法拥有任何地位,因他坚持,‘白白的恩典是教导人行善的教师’。”   强调白白的恩典,这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认定好行为会一成不变只是出于大力强调福音。许多基督徒,包括传道人,并不知道如何面对命令,害怕直接讲顺服。世人可能认为我们患有恐同症,但恐律症可能是我们更大的问题。

具有讽刺意味的就是,如果我们把每一条命令都变成一条要人更完全相信福音的命令,我们就是把福音变成再多一样的别的事情,是我们必须要做得更好的。如果我们真正相信,顺服就会自然发生,无需命令或努力。但圣经并不是这样理论的。圣经不忌讳讲“所以”。恩典、恩典、恩典,所以,不要再做这事,要开始做那事,顺服神的命令。好行为总应扎根在基督的死和复活这好消息之上,但我认为我们太过期望这一切会自然发出,并没有做足够多的工作教导人,顺服律法——出于圣灵作成的心甘乐意的顺服,是对白白恩典的正确回应。

路德大大讥笑人对律法的误用,但他也极力不拒绝律法在信徒生命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路德宗的《协同信条》说:“我们相信、教导、承认当勤奋敦促人传讲律法,不仅对不信和不悔改之人,对真正归正、重生和因信称义的信徒也当如此。”(提要6.2)这说法是绝对正确的。传道人必须毫不尴尬传讲律法。父母必须毫不羞愧强调顺服。我们能、也应当向真信徒强调律法——不是为了定罪,而是为了纠正,促进人与基督形象相符。圣经中的陈述和命令都是从神而来,为使我们得益处,是神施恩赐下的。

@出版于恩泽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