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良善

作者  史普罗

看小狗、小猫追逐自己的影子,是很有趣的事:牠们追逐时,影子也随着牠们的身子转动,使牠们一无所获。然而神不是这样,雅各布说:「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祂并没有改变,也没用转动的影儿。」(雅1:17)。

神永不改变,在祂没有任何「转动的影儿」。这里不单是说神不是物质,不可能有影子,更从象征和道德的意义上说明神是没有「阴影」的。阴影代表黑暗,从属灵的角度来说,黑暗代表邪恶,由于在神里没有任何邪恶的成分存在,因此在祂也没有一点点儿的阴暗。神是众光之父。

当雅各布说,「在祂并没有转动的影儿」时,这不单是说神具有永恒不变的实存,这句话也道出了神的性情——-祂不单是全然良善,祂的良善更是永远不改变的。神不知道如何作一位非良善的神。

神与良善之间密不可分,连异教的哲学家如柏拉图也把最终之善、最高之善与神等同视之。神的良善是指祂的性情和作为而言,神的作为发自祂的本性,祂所作的源于祂所是的。正如坏树不能结好果子,一位良善的神也不能结出坏果子来。

神的律法反映出神的良善。神之所以被称为良善,并非因祂循了在祂以外的某项宇宙的定律,按此律审判后而被定为良善;也非因祂不必按律法规范行事,只凭自己的权柄宣称自己的行为是善的,所以就算是良善的。神的良善不是随心所欲,也不是变幻无常的。不错,神的确遵循一个律,但这律就是祂自己的属性之律。神永远都是按自己永恒、不变、内在的良善本性行事。雅各布说,所有美善的恩赐都是从神而来,神不单是良善的最终标准,祂也是良善的源头。

新约圣经中最常被人引用的经文之一,是罗马书八章28节:「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这段论天命的经节,虽是众听周知的,却也是不容易理解的。如果说神能使一切发生的事情互相效力,叫我们得益处,那就等于说,举凡一切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最终都是好的。但这里我们要小心强调最终二字。在世上,许多日常发生在我的身上的事可能真是恶事(我们千万不可称善为恶,称恶为善),我们会遇到逼迫、苦难、不公平,和种种邪恶的事,但是良善的神却能超越这一切,使一切的事互相効力,叫我们得益。所以,最终来说,对基督徒而言,没有什么是绝对的悲剧。神的管治,使一切临到的邪恶,最终能变得对我们有益。

马丁路德明白凡事都有神美好的旨意,所以他说:「如果神叫我在街上吃粪,我也会照样做,因为知道那是于我有益的。」

总结:

  1. 受造之物都被笼罩在罪恶的险影之下。。
  2. 神没有阴影的。
  3. 神不在律法之下。
  4. 神并非与律法相分离。
  5. ​神是祂自己的律法。

思考经文:

出34:6-7;诗25:8-10;诗100:1-5;罗8:28-39;雅1:17

The Goodness of God

作者: 史鲍尔 (R.C. Sproul) 译者: 姚锦荣

摘自《神学入门》《Essential Truths of the Christian Faith》P46 ,更新传道会出版, 2012。http://www.crmnj.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