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路德对信心的定义

作者  Martin Luther

信心不是那些以人的观念和梦想所称的信心。当他们看到生活上没有进步,没有产生善行(虽然他们能言善地道谈论信心),就掉入错谬中, 说:「信心是不够的;人必须要靠行为才能成为义的,并且以至得救。」这是因为,他们虽然听了福⾳音,却忙于以自己的力量在心中创造出一种观念,他们说「我相信」;然后就把它当做是真信心。这是一种人所虚构的观念,它完全无法触及心的深处,不会从中产生任何东西,所以,也不会有任何的转变。

信心,其实是神在我们里面工作——改变我们,并且使我们从神重生(约 一12-13)。这样的工作,处死了老亚当,并且使我们在心、灵、 思想和力量上成为不同的人; 也带下了圣灵。喔!这信心是活泼、忙碌、积极和大有能力的。要这样的信心停止行善是不可能的。它不会问是否要行善,而是在问题还没有发出之前,就已经做了,并且一直这样做。那么,不这样做的人就是不信者。他四处摸索寻找信心和善行,却不知道信心是什么,也不认识什么是善行。他总是喋喋不休地空口谈论信心和善行。

信心是对神恩典的一种活泼、勇敢的信赖。如此的肯定和确切,使信徒愿意舍下性命上千遍。这种对神恩典的认识和信赖,使我们欢心、大胆和快乐地与神和所有人交往。这就是圣灵在信心上所施行的工作。因为这样,在毫无强迫之下,基督徒预备和愿意向人行善、服事人、在各事上受苦, 这些都出自于对神的爱和赞美,而神已经向他们显明了祂的恩典。

因此,信心和行为是不可能分开的,如同热和光不可能与火分开一样。那么,要留意你自己的错误观念,以及那些空谈的人,他们以为⾃自己有足够的聪明智慧,要决定什么是信心和善行,然而,他们却是最愚蠢的人。要向神祷告,求祂在你里面施行信心的工作。否则,无论你如何想和做,肯定永远都会没有信心。义(righteousness)也是这样的。它被称为「神的义」, 因为是神所赐的,并且为了我们的中保基督的缘故,就把(神的义)算为是我们的义,使我们可以向每个人完成我们的责任。一 个人借着信⼼心可以摆脱罪的捆绑,变得喜爱神的诫命,将神所应得的荣耀归给神,偿还对神的亏欠。

同样的,我们欢心乐意地以各种可能的方法服事我们的同胞,偿还我们对每一个人的亏欠。本性、自由意志和我们的力量是无法成就这种义的。没有人可以给自己信心。任何人都无法除去自己的不信。那么,又有谁能够除去罪,即使是最小的罪呢?因此,离开信心和出自于不信的善行都是虚假的;无论行为的外表是多么地良善,都是假冒伪善和罪。

Martin Luther’s Definition of Faith

作者:  Martin Luther  译者: 唐兴

https://www.ligonier.org/learn/articles/martin-luthers-definition-faith/

An excerpt from “An Introduction to St. Paul’s Letter to the Romans,” Luther’s German Bible of 1522 by Martin Luther, 1483-1546

Translated by Rev. Robert E. Smith from DR. MARTIN LUTHER’S VERMISCHTE DEUTSCHE SCHRIFTEN. Johann K. Irmischer, ed. Vol. 63 Erlangen: Heyder and Zimmer, 1854), pp.124-125. [EA 63:124-125]

中文摘自马丁路德《罗马书的序言》Preface to the Epistle of St.Paul to the Romans (1552, Revised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