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命

作者  箴士·布易士

论到信徒在教会团契中对内的责任之同时,我们也必须强调,教会另有一部分的活动必须是对外面世人的。葛梓(Gene Getz)提到教会之健全与活力时,就注意到此点,他说:“基督徒长大成熟的过程,有三个不可或缺的经历。一是他们需要良好的圣经教导,才能在神学思想,及属灵方面有稳妥之基础;二是他们需要与其他信徒、与主耶稣有美好的交通;三、他们还需要藉着集体或个人的见证,引人归主。”

教会的存在,不是为了会友自身的利益。我们活在世上,是为了见证在基督里神的恩典。我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基督徒在这方面最易犯的错误就是,他们虽然承认大使命的重要,却认为这是那些专门人才,也就是宣教士们的工作。有些人蒙召以传道为他特别被指定的职务,但是作见证却不单单是他们的工作,而是每个基督徒的责任。

初期教会之所以能有那么惊人的发展,甘心领受这个责任是其主要原因。它并非单靠保罗这些教会领袖,把福音传到罗马世界的每一角落。事实上,反而有许多教会领袖,显然不大热心宣教;倒是一些藉藉无名的信徒,在自己的地方把主介绍给人。十八世纪的史学家吉本(Edward Gibbon)是反对基督教的,但连他都说,主后四十九年已有福音传到印度,主后六十一年,甚至到了中国边境。早期的基督教卫道学家特土良(Tertullian),于主后二百年向当时的人宣告说:“我们是昨日才开始的,但现在已经充满遍地——各个城市、乡镇、岛屿、营寨、村店、宫堂、衙门——几乎无处不达,除了你们的神庙。”

怎会如此呢?吉本论到初期教会时,说:“每个刚信主的人都把传福音当作最神圣的责任,不断在亲友中,传布自己所得到的无限福乐。”二十世纪初叶的教会史大师哈纳克(Adolf  Harnack)说:“基督教中人数最多,也最成功的宣教土,并非正式的教师,而是一般的基督徒。由于他们的勇敢与忠心……这成了基督教的特色,就是每一位真信徒,都为他们所宣传的福音出力……我敢断然相信,基督教的大使命实在是由许多非正式的宣教士们完成的。”

非正式的宣教士——这就是全体基督徒所该扮演的角色。

1.宣教的动机

基督徒为何愿意舍安逸,甚至冒生命危险去传基督的福音呢?人们对他们及他们所传的信息,不是有时还会憎恨、笑骂吗?原因很多,但主要是因基督徒实在身不由己,我们是奉令去传福音的。

这就是所谓的“大使命”,新约曾提过五次:马太、马可、路加、约翰各一次,使徒行传头一章一次。重复这么多次,不可能不重要。

圣经每次提到大使命时,其重点都略有不同,需要我们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研究、思考。马可所强调的是最后的审判:“他又对他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5-16)路加则强调预言的应验:“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又对他们说:‘照经上所写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从死里复活,并且人要奉他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从耶路撒冷起直传到万邦。”(路24:45-47)根据约翰所记,基督是把大使命与天父给祂自己的使命放在一起考虑:“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20:21)在使徒行传中,这命令是与普世福音化的计划连在一起的:“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但最为人熟知的大使命,是在马太福音,其重点在于基督的权柄:“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未了。”(太28:18-20)

美国神学家史鲍尔博士(R.C.Sproul)曾就读于宾州匹兹堡神学院,受教于教会史教授葛司勒博士(Jahn H.Gerstner)门下。葛氏有次讲到预定论,然后按照他的习惯,问学生问题。在一个大半圆形的坐次中,史鲍尔坐在一边的尽头。葛氏从另一端问起,他说:“假若预定论是对的,为什么还要传福音呢?”

头一个学生望着老师,说:“不晓得。”

教授又问第二名学生,他答称:“教授,您考倒我了。”下一个神学生说:“葛老师,您问得好:我也常常有这个问题。”

按着半圆形的座位,老师一个个地问下去。史鲍尔坐在那里,正有似柏拉图对话里的那个人一样,苏格拉底问了一个难题,他听了众小星星的答案,但仍未找到崇高的答复来回答这个无限奥秘的问题。史鲍尔吓坏了,葛司勒终于问到他:“史鲍尔,你说说看,假若预定论是对的,为什么我们还需要传福音呢?”

史鲍尔说,他当时从课椅上滑矮了一截,带着抱歉的口吻说:“葛老师,我想我所要讲的不是您要的答案,我还没有预备好给您一个既高深又有学问的答复。不过有一点我想顺便提的是,我想我们应该注意是神命令我们要去传福音。”

葛氏大笑说:“史鲍尔答对了,神命令我们要传福音。还有什么比这一点更重要的呢?是的,这位荣耀的主,我们灵魂的救主,全能的父神,已下命令要我们去传福音!”

主耶稣不仅命令我们去传福音,祂也教导我们如何去传。首先我们要使万民作门徒。我们是要将福音讲述给他们听,使他们藉着圣经和圣灵的大能离罪归向基督,跟随祂,认祂为主。显然这使命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传福音。然而,若没有以后跟进的工作,传福音只不过做了一半,甚至也不切实际。

第二,主耶稣接着说,凡属祂的人必须把悔改的人领到愿公开“奉父、子、圣灵的名”受洗的地步。这不是叫人就去行一些空洞的仪式。完全不是的。受洗代表两件事:第一,时候到了,这人愿意全心将自己委身给耶稣,公开承认祂是主和救主。受洗是个公开的活动,表示这人愿在其他信徒及世人面前宣布,他从此愿意跟随耶稣。其次,受洗代表此人现在已与教会合而为一了,教会乃是基督可见的身体。一个真正悔改的人,必然愿意与其他已经悔改得救的人认同。

最后,主耶稣教训凡实行大使命的人,要把祂所吩咐的一切,都教训人遵守。信主并归入成为教会肢体以后,这人的一生就变成一个学习的过程。正常的宣教工作,包括出去传福音,为基督得人,带他们加入教会的相交生活,让他们接受圣经真理的教导。

当我们如此顺服主的时候,我们会受到双重的激励:一是神将一切权柄都给了基督的宣告(这在主耶稣要求我们去传福音之先已经颁布),另一是祂应许要常与我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这在祂命令我们去传福音之后)。这应许是如此写的:“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未了。”

我们回想一下,马太福音开始时,那段为新生婴儿基督命名的经文:‘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神与我们同在。)”(太1:23)这里告诉我们,伟大的神,宇宙之主宰,藉着道成肉身而成为“神与我们同在”,这想法太伟大了。但在这卷书最后结束时,作者又说,神不仅是在基督在世约三十三年中与我们同在,而且,因着祂已经由死里复活,祂要永远与我们同在。无论何处,祂都常与我们同在。当我们去传福音的时候,全能的基督必定会与我们同在,赐福给我们。

2.神的忿怒

从事宣教工作的第二个动机,是因为人的需要。没有基督的人,其结局就是灭亡。他们最大的需要,就是逃避将要来临的,神震怒下可怕的审判。人是否真的丧亡了呢?今日的舆论反对这种说法,但这却是圣经明白的教训,基督徒必须被神的话所推动、所催逼。

保罗在以弗所书中说,在他们悔改之前,他们是“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2:12)耶利米形容世人如“迷失的羊”(耶50:6)。耶稣在路加福音第十五章中,分别用羊、钱与儿子三个比喻来说明什么是“失落”。约翰写道:“信他(主耶稣)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8)保罗在罗马书中一开始就写道:“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1:18)启示录二十章11到15节,说到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在那里人人都要被召受审,凡名字不在生命册上的人就要永远灭亡了。

对任何人来讲,再没有比逃避神怒更重要的事了,无论他是否感觉到有此需要。在基督之外的人或许不觉得有这个危险,但如果连基督徒也不了解,那就毫无道理了。既知其可怕,我们这些在基督里已经尝到神恩典的人,应该要尽一切的方法和智慧,去广传福音。

3.基督的爱

最后,主耶稣基督的爱,应是宣教的一大动机。保罗说:“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4-15)这两节经文不是在讲我们对基督的爱,固然这也可能是促使我们宣教的动机,但此处是在讲基督的爱在祂的百姓中动工。祂通过我们施爱,祂的爱使我们能够伸出手来,与那些需要福音的人,认同。

(选自作者著《神与历史》P143-148,高庆辰译,更新传道会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