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教训的权柄

作者  伯特纳

在以色列人中,有许多先知在他们说话开始时就说“耶和华如此说,”然后才继续对百姓严肃地,不妥协地宣讲神的话,但是耶稣作的更彻底,他不能在他以外再提什么权威,而把他自己放在神和百姓的关系上,以他自己的名作为最后权威来讲话,在登山宝训中他以赐律法者的口吻讲话,把旧约神的话详细的加以解释。重复地说,他的话是与神的律法同等的:“你们听见有话说……然而我告诉你们……”那些为他的缘故受逼迫的人,也和先知们为神的话受逼迫一样(太5:11,12)。他执掌最后审判的权柄,应许人可以进入天国或拒绝人进入:“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1-23)

我们看见在登山宝训结尾的时候“众人都希奇他的教训,因为他教训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他们的文士”(太7:28,29)。他宣称他的权柄超越以色列神圣的宗教条例,不但比律法更大,也比圣殿和安息日都大;“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12:6-8)。他对门徒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太24:35)。尼尼微人和南方的女王要在审判时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他比向尼尼微传道的约拿更大,比所罗门吸引示巴女王的荣耀更大,他已经临在他们中间,给他们悔改的机会比任何世代都大。因为我们已习惯于按照新约教训的亮光去思想律法,圣殿和安息日,并看耶稣为我们的神,我们的主,然而对一个正统的犹太人来说,这完全是革命性的言论,他们很难了解。

圣经虽然告诉我们,“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8),但我们注意在他早期生活的行为态度上,明显地并不像一个仆人。他要求人服从并接受人的尊敬,凡跟从他的人都承认他是一位师尊和恩主。我们已经提过他使用最高的称号称呼自己,也接受别人对他的最高称呼。就在用“人子”这个称号和坚称他是“来”完成特殊工作的,也是把他自己分别出来为一位超越者,那不是指他在地上生活的态度,而事实上是指他就是属天的那一位,成为了肉身。并使他自己受属地的限制,因此才需要解释他是谁。在这一节中他作了这种解释,就是说他对他的百姓提供一个特别的服侍,把他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

无疑的在耶稣的教训里,他表明他自己不需要拯救。他乃是救主,他并不是教会的会众之一,他乃是教会的元首,他并非是信仰的模范,而是信仰的对象,他不仅是向父神祈求的人,他也是听祷告者,他不仅是人的夫子,他也是人的主宰,假如耶稣仅仅是人,在实质上跟我们没有什么两样,那么当然,我们就没有理由相信他所说的而使我们的良心受束缚了。假如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应该把他与苏格拉底、柏拉图、孔子等人同列,认为他是世界上最有智慧,最有影响力的教师之一。但如果他是他所宣称的,道成肉身的那一位神,他有充分的权力以权威的语势向我们说话,我们只有表示出正当的态度听他的话,就像听神的声音一样。

(选自《基督的位格》P61-63,赵中辉译,改革宗经典出版社,标题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