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基督的肢体

我们在哥林多前书6:12看到保罗在回应哥林多人其中一句最喜欢的口号。显然他们喜欢强调“凡事我都可行”, 他们对他们的基督徒自由引以为豪。然而保罗解释说, 就连“自由的事情”, 如果辖制了你, 那么它们就不是自由的。在省察基督徒人生的灰色地带时, 我们需要做的, 不仅仅是找一节具体的圣经经文, 定那可疑的做法为有罪。我们需要使用更大的问题, 比如在12节的问题。例如我们需要问, 手淫这件事是否“有益”于我们荣耀神 (哥林多前书10:31), 还是辖制我们养成无法挣脱的习惯。
这部分特别有启发 (以及富有挑战, 给人带来盼望) 的,就是保罗强调我们与基督为一。我们今天流行的看法,就是认为我们的身体是属于我们的: “没有人能告诉我怎样使用我的身体!” 事实上,在我们的文化中,对我们人的身份来说最至关重要的,莫过于就是我们有自由在性方面表达自己,按我们选择的方式使用我们的身体。但神说身体属于他,而不是属于我们。我们是圣灵的殿 (哥林多前书6:19), 是基督的肢体 (15节)。身体不再是为了自我满足,而是为了荣耀神 (20节)。我们是用重价买来的,属于基督。
这可能听起来像是奴役——“现在我不得不做神要我做的事。” 确实, 爱神意味着遵从他的命令而活。但属于基督, 这意味着自由, 而不是奴役。不要把基督教信仰看作是不得不做一位脾气暴躁的神要我们做的事。要把它看作是现在有能力做一位良善的神要求我们做的事。通过与基督联合, 我们得着成圣的能力。让耶稣从死里复活的这同一位神, 要使我们复活, 为主而活, 而不是为身子而活 (13-14节)。这是与基督联合带来的其中一样恩赐。与基督联合, 意味着神帮助我们的大能在我们里面、通过我们动工。
与基督联合, 这也意味着道德方面的责任。请看哥林多前书6:15。保罗的说法是慎重的, 但他的论证非常令人震惊。因我们属于基督, 我们就是他身体的肢体。因此当你参与淫行——无论是保罗提到招妓, 奸淫,或婚前性行为, 或任何别的性方面的罪——这就好像是基督的肢体参与到性犯罪当中。很直接的说, 如果你与一位妓女过夜, 这就好像也把基督拉上她的床。当你把你的信靠放在基督身上, 你就与他成为一灵 (17节)。因此当你把你的性器官放在不应放在的地方,你就是把主耶稣放在他不应当在的地方。
性方面的罪是极其可怕严肃的事,因为这是得罪你自己身体的罪,也是得罪基督身体的罪,而你是基督身体的一个肢体。如果你无法想象基督与一位娼妓在一起,或基督在看色情内容,或基督到处上床,那么你也不应当想象自己在这些场景当中。你是属于基督的。不仅这样,你是与基督联合。如果他的身体是纯洁,你的身体也应当是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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