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单讨神喜悦,活在祂的面光中

作者  钟马田

我们讨好周围的人,其惟一(最终)的目的是要讨好自己;其实,我们不是那样真的想让别人喜悦,讨好他们,只想他们对自己更有好感。换言之,我们在讨好自己,只是关心自己是否满足,这显然是罪狡恶的特性;表面看来无私,其实可能是自私的另一种表现。正如主所说:人本来就喜爱人的称赞,多于神的称赞。其实,想人家称赞,就是想听到别人对自己的好评。最后,我们通常要在讨好自己和讨好神之间作抉择。这是一个很严肃的决定,但是只要我们细心分析、检讨自己的动机时,就会同意自己需要有些抉择了。

对我们每个人来说,认识自己与神的关系,才是生命中和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然而,我们之所以一再失败,乃是因为常常忘记了与神的关系。这是主的安排让我们知道:生命的最高目标,就是讨神喜悦,并只取悦于祂,及经常在所有事上取悦于祂。如果这是我们的目标,我们便不会走错。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主耶稣基督生命的特征。他的生命有什么特殊之处呢?全然为神而活。他不是为自己说话,是为神而说,工作是为天父而做,整个生命早已为了荣耀神。他从不为自己打算,也不为自己做什么,亦不强行管理自己。

我们知道:“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赛42:3)。他不会提高声调。他看来好像要躲藏起来不被人看见。我们知道“他不能藏起来”,但他似乎常常要这样做。其实,神一点也没有卖弄、夸张,他时常并全然为神而活;他曾以不同的方式说:“我不是要荣耀自己,乃是荣耀那差我来者。”用反面的语调说:“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约5:44)又说,你们有祸了,你们太顾虑属世的事,如果你们有一只眼睛看见神的荣耀,一切就会变成美好了。

我们是常在神里面的,祂常常看着我们,并看见我们的每个行动、每个思念。你若要把一些语句放在台面显眼处,或挂在墙上,最好就是这一句:“神看顾我。”祂无所不在。“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太6:1)。为什么呢?“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太6:1)。祂什么都看见,即使是你的内心,是别人无法看见的。你可以骗过世人,你可以告诉他们自己如何无私,但是,主却知道你的内心。

一个下午,主对法利赛人说:“你们是在人面前自称为义的,你们的心神却知道;因为人所尊贵的,是神看为可憎恶的。”(路16:15)这是我们整个生命的基本原则,只有不断用这个原则提醒自己,才可以活出圣洁的生命。清晨起床时要立刻提醒自己,我是活在主里面的;在未做任何事之前告诉自己:“今天我所有的工作、说话、计划、思想,甚至幻想,都要在神眼前做。祂与我同在,看见一切,知道一切。我做的或企图做的事情,神都全然知道,神在看顾我。”如果我们经常这样做,生命必然得着更新。

选自作者著《活像基督》p.284-286,梁慕玲、陈翠屏译,种籽出版社,标题另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