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腓德对婴儿洗礼论证的总结

作者:Andy Schreiber 

「婴儿洗礼的论证,简而言之就是:上帝在亚伯拉罕时代建立了祂的教会,并将孩子们纳入了教会。除非上帝将他们排除在外,否则他们就必须留在教会里。圣经没有说祂将他们排除在外,因此孩童仍然是祂教会的成员,因此有资格享受教会的典礼。在这些典礼中,有一项是洗礼,它在新约时代中的地位与在旧约时代中的割礼相似,因此它要像割礼一样,理当要赐与孩童。」

华腓德指出的第一件事就是「上帝在亚伯拉罕时代建立了祂的教会,并把孩子们纳入了教会」。所以理解他的论证的起点和关键是对教会和恩典之约有正确的认识。

在他的《基督与圣约神学》一书中,韦内玛(Cornelius Venema)用了一整章的篇幅来论述圣约神学和婴儿洗礼中的实践。在这一章中,他与华腓德对这一主题的讨论进行了互动(引用了上述引用的声明),对圣约神学进行了简要的概述,然后展示了这一观点如何适用于婴儿洗礼。他在那里写道:

「正如华腓德正确地认为,改革宗给信徒及其子女施洗的做法,主要是基于对圣经中恩典之约教义的理解。在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家的主要著作中,以及在宗教改革传统的伟大认信象徵中,反复突出的一个论点就是圣约的论点。儿童和成年信徒一样,要接受洗礼,因为他们属于在基督里的盟约团体」。

然后,韦内玛继续用他自己所说的「一系列的步骤,从圣约神学的较一般的和基本的要素,到其关于基督教洗礼的适当领受者的具体含义」,将圣约论点具体化。

他指出,改革宗圣约神学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在整个救赎历史中,只有一个恩典之约」(第270页),此约在内容实质上是一样的,但在施行方式上有所不同。《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是这样说的:

「这约在律法时期与福音时期有不同的执行方式。在律法时期,恩典之约是藉著应许、预言、献祭、割礼、逾越节的羔羊,以及传给犹太人的其他预表礼仪执行,这些都是预表那要来的基督;在当时,这些预表藉著圣灵的运行,足够有效教导选民,使选民对所应许的弥赛亚(耶稣)有信心,知道藉著祂,才能得著完全的赦罪与永远的救恩。这约称为旧约。」 

另一种说法是,不管是在旧约圣经还是在新约圣经中,救赎的方式都一直只有一种。在《加拉太书》三章7-9,保罗写道:

「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

那些「以信为本」的人(即那些单单信靠基督得救的人)「是亚伯拉罕的子孙」(第7节)。 所有旧约的圣徒都是因著对基督的信心,靠著恩典得救的(弗二8-9),就像我们今天一样。他们的信心期盼尚未到来的基督;而我们的信心则回顾已经到来的基督。 

而神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甚至包括他婴孩的后代,他们也要接受那恩典之约之施行的记号和印记,即割礼这个圣礼。创世记十七章9-12节说到:

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你们都要受割礼;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

当你考虑到旧约中耶和华明令要将约的记号和印记(即割礼)施行在婴儿(8天大的男婴!)的事实,许多反对婴儿洗礼的论点就开始在自身的重压下崩溃了。正如加尔文所言:「因为他们[即批判婴儿洗礼的人]用以指责婴儿洗礼的理由,同样也可适用于割礼。」 (《基督教要义》,4.16.9)。

这就是为什麽约翰·慕理写下以下内容的原因:

「再怎麽强调也不过分,即如果现在把婴儿排除在外,这种改变意味著对神早先设立的做法的彻底颠覆。所以我们必须问:在旧约圣经或新约圣经中,我们是否找到任何暗示或提示这种倒转?更尖锐的是,新约圣经是否撤销或提供任何暗示,要撤销如此明确授权的原则,即要将婴儿纳入圣约并与圣约的记号和印记有分?」(《基督徒洗礼》,第49页)

我们有没有发现任何这种倒转的迹象?没有,我们没有。所以慕理最后总结说到:

「在没有这类废止的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得出结论,向信徒的幼儿施行圣约的记号和印记是仍然有效的,并有永恆的神圣保证。换句话说,向婴儿施行此圣约记号的命令并没有被废除:因此它仍然有效。」(《基督徒洗礼》,第50页)

换句话说,举证的责任实际上在于那些拒绝婴儿洗礼的人,而不是那些肯定婴儿洗礼的人。实际上需要在圣经中明确禁止我们给婴儿施洗,而不是明确命令我们这样做。

誠之譯自https://schreiberscribbles.wordpress.com/2018/01/24/warfield-on-the-argument-in-a-nutshell-for-infant-bapt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