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清楚神的呼召吗?

作者  斯托得

在新约里,“呼召”这个动词大概出现了一百五十次,而大部分的时候,都是神呼召人。在旧约,神呼召摩西、撒母耳和先知们;在新约,耶稣呼召十二门徒,后来又呼召大数的保罗。今天,虽然我们不是先知,也不是使徒,但他仍然呼召我们去为他工作。神关心我们到一个地步,他愿意亲自并且个别地呼召我们;这实在是一个奇妙而珍贵的事实。神是“那召你们的”(参加5:8;彼前1:15),而我们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参罗8:28;来9:15)。

接着我们要问的问题是:根据圣经所说,神要呼召我们做什么?我们的属天召命是什么?在回答这个有关“召命”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区别两种不同的“召命”,包括“普遍”的呼召和特定的“呼召”(译按:此处是用复数)。

普遍的呼召是神向他所有的子民发出的,因此对每一个人都一样。特定的呼召是给我们每一个人,因此是不同的。我们共同接受神给我们的普遍呼召,但我们各人却分别领受从神而来、不同的特定呼召。我们的普遍呼召(对我们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是要我们得释放、过圣洁的生活,并学像基督;我们的特定呼召(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不一样的)是跟我们个人的生命细节有关。

神的普遍呼召是要我们作某种人,多于要我们做某种事。虽然他的确是要我们去做不同的事工,但他首先呼召我们去做的是一件更重要的事,就是要作耶稣基督的门徒,在他的新群体并且在这世界里面过一种新生活。因此,假如有人问我们:“你的呼召是什么?”我们首要并且正确的回答是:“我被呼召去属于耶稣。”(罗1:6)事实上,我们被呼召去拥抱并享受神藏在耶稣基督里的所有祝福:“你们是为此蒙召,好叫你们承受福气。”(彼前3:9)这福气究竟是什么呢?它是由许多层面的。

首先,我们蒙召去与耶稣相交,这是最基本的。他的呼召是“来亲近我”和“跟从我”,因为神召我们“与他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份”(林前1:9)。正如耶稣呼召十二门徒“和自己同住”(可3:14)一样,他也呼召我们去认识他,并且享受他的同住。认识神和他的基督就是永生(约17:3),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取代我们和他之间这种基本的关系。

第二,我们蒙召去享受自由。“弟兄们”,保罗写信给加拉太人的时候说:“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加5:13)使徒在这里所指的自由,是指我们不再被律法所控诉。我们得这种自由,是基于神的饶恕和在基督里对我们的接纳。这是一种从罪疚感和自责的良心释放出来的自由,也是一种能到达神面前,成为他收纳的儿女的自由。但是,这不是一种可以随意犯罪、摒弃社会责任的自由。相反的,保罗继续说:“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彼此服侍(原意是:作彼此的奴仆)。”这是一个我们已提过的矛盾:只有透过服侍,我们才能得到自由。

第三,我们蒙召去享受平安。“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主,你们也为此蒙召,归为一体。”(西3:15)保罗在这里提到“一体”,这是一个重要的线索,使我们明白他的意思。他在这里指的不是思想、内心或良心的平安,而是指在基督的国度群体里,所享受的彼此相和的平安(Shalon)。我们不单被呼召去属于基督,也被呼召去属于基督的子民。

第四,我们蒙召去过圣洁的生活(林前1:2),或是说,“奉召作圣徒”(罗1:7)。神自己既是圣洁的,他也要我们成为圣洁(参彼前1:15;帖前4:7;提后1:9)。不幸的是,“圣洁”一词,使人想到的是一些外貌敬虔的人,他们的面容苍白无血色,他们的目光空洞呆滞,不带任何感情,他们好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跟这世界毫无关系。但真正的圣洁是在真实的世界中活出基督的样式。

第五,我们蒙召去作见证。“唯有你们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彼得是在比较我们从前的光景和我们现在的景况。从前我们在黑暗中,现在我们在光明中。以前我们并不是一群子民,但现在我们却是神的子民。以前我们不得怜悯,现在却蒙怜悯。从逻辑的推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们不能将这些祝福据为己有。我们既蒙召进入神的光中,无可避免的,我们也蒙召去将光照亮于人前。

第六,我们蒙召去受苦。“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面前是可喜爱的。”(彼前2:20-21)当彼得写这信时,尼禄对基督徒的憎恨不断加深,逼迫的黑云密布于天际,暴风雨随时会一触即发、轰然而至。若基督徒为不公平的事受苦,他们应该作出什么回应呢?彼得的答案是直接的:他们是蒙召去跟随主不抱怨、不复仇的榜样。对许多人来说,当他们听到,忍受不公义的对待,是基督徒呼召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时,他们会感到非常惊讶。但耶稣早已警告过我们:“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约15:18、20)

第七,我们蒙召去得荣耀。基督徒所领受的是“天召”(来3:1;参腓3:14)。“那赐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里召你们,得享他永远的荣耀,等你们暂受苦难之后,必要亲自成全你们,坚固你们,赐力量给你们。”(彼前5:10)在新约里面,受苦和荣耀往往是同时出现的。耶稣是经过受苦才进入荣耀的(罗8:17)。因此,神的召唤不但是在今生而已;神也呼召我们在新天新地里与他共度永恒。

上面所列出的是神的“普遍召命”的七个方面。他呼召我们去跟随基督、享受自由、经历平安、过圣洁的生活、为他作见证、为他受苦,并与他一同得荣耀。

说得简单一点,他呼召我们在今世和永恒里面去归服于基督,在他的新群体的平安中去彼此相爱,并且在这世界上去服侍、见证和受苦。这就是“基督徒召命”的基本意思。这召命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样的。保罗曾劝勉我们,行事为人都要与蒙召的恩相称(弗4:1)。

本文摘自斯托得《当代基督门徒》,中国基督教两会,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