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因信称义

作者  加尔文

圣经说「信心」使人称义,是因为以信心领受「福音」所提供的义。此外,既然圣经教导是福音提供我们「义」,那这义就完全不考虑人的行为。…

第一,保罗在罗马书中将律法和福音对照,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罗10:5);然而「唯有出自信心的义」才宣告了救恩,只要人「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保罗如此区分「律法」和「福音」:前者将「义」归于人的行为,后者则是神白白赐下「义」,完全不在于人的行为。…只要我们明白:借着福音所赐给我们的义,与律法所要求的条件完全无关,就能解决我们许多难题。这就是为何保罗经常将「应许」和「律法」作对立,互不相容:「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加3:18)。……

第二处关键经文:「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加3:11~12;引用哈2:4)。这清楚表明:行为在因信称义上是无关的,行为与信心必须彻底分开,否则保罗的论证必定落空。为何?因律法的义必须倚靠行为达到要求。据此,信心的义不要求人的行为。由此,因信称义的人之所以被称为义,与行为的功德毫不相关。因信心领受的义,是福音所赐的。……

吕沛渊编译:《操练敬虔—基督教要义每日灵修中册》页319~320,归正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