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君王:立王有错吗?

很多基督教传统认定神的王权与以色列人的君权是无法相融的。这种普遍盛行的观点,通常是建基于撒母耳记上第八章1至22节的记载。以色列民众请求撒母耳「为我们立一个王」(撒上8:6),于是神对撒母耳说:「他们不是厌弃你,而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撒上8:7) 。许多立意良好的基督徒相信,神对以色列的理想蓝图是,一直以祂作为独一君王,而设立人君只能说是祂对子民罪性的让步。

但实际上,在以色列中,神的王权与人的王权是相融的,只要人君忠于作神的摄政副手便可以。像历代各地的统治者一样,以色列的人君都要服从耶和华;他们所肩负的责任,是顺从祂的命令。事实上,以色列的君王有可能严重违反作神的摄政副手的角色,以致丧失管治神子民的权柄(撒上15:26-28;王上2:1-4)。不过,以色列人君的权柄,是神以主权赐给祂子民的福分;圣经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创17:16;传10:17;何3:4-5)。

首先,圣经记载,在撒母耳记上第八章之前,神已表明祂的旨意是要在适当时候立适当的人君。(1)早在创世记第十七章6节,神已赐福给亚伯拉罕,应许他「君王必从你而出」。神给亚伯拉罕的未来异象,包括了他的后裔要出君王。(2)雅各祝福儿子时,他解释犹大支派已被命定为以色列的王裔家族:「权杖必不离开犹大,王圭必不离他两脚之间,直到细罗来到,万族都要臣服他。」(创49:10)。(3)摩西律法预告了王的出现(申17:14-20),律法并非禁止以色列立人君,而是为立王设定规范。王必须由神拣选,必须是以色列人,必须没有许多马匹或许多妻妾,必须没有积蓄大量钱财。王必须勤劳谨守摩西律法,在这方面须与以色列的同胞看齐。摩西应允,如果以色列王遵守这些规矩,他们便可长期执政。(4)当哈拿为诞下撒母耳而赞美耶和华时,她以盼望作为结束:耶和华「要赐力量给他所立的王,高举他膏立之人的角」(撒上2:10)。(5)神与大卫及其后裔立约(撒下7章;代上17章;诗89,132篇)以来,这些经文表明从最早期开始,以色列立君王的事早已在神的计划中。

第二,撒母耳记上第八章1至22节的记载显示,当时立王的问题,是出在以色列民违反了神所定的王权规矩。他们不愿意等候神,在适当时间替他们拣选,却要求立即选出来,表明了他们不信任神有能力照顾他们,给他们丰富的供应。撒母耳警告过他们,他们这样的王,几乎会违反申命记第十七章14至20节所列明的所有规矩。神不是禁止他们设立人君,而是警告他们若以不良的动机,在不适当时机,又无视神的律法立王,就要面对很多麻烦。神的警告后来证明是准确无误的:即使以色列最好的王也惨淡收场。他们违反神的律法,替以色列带来很多麻烦,最终更导致神的子民被掳流亡国外。

第三,人君的最高阶段是基督作君王,一种无可比拟的福分。作为大卫的后裔,基督应验了神赐给大卫王朝的伟大应许(撒下7章;代上17章)。大卫的王位毁于流亡时期,但基督来了,重建大卫的王位,引入神的国度,最终令这国度圆满实现(太1:1)。事实上,到新约的时候,「基督」(即「受膏者」)这个称谓实质上已与「君王」同义(可15:32;路23:2)。耶稣是那期待已久的完美君王,祂要永远坐在大卫的宝座上(路1:30-33)。耶稣借着复活和升天,开始了祂作世上那永无穷尽的统治(弗1:20-23;启2:26-27)。祂将继续从天上统治,直到所有仇敌都服在祂的脚下(林前15:25)。之后,末世来临。耶稣和祂所有的忠心仆人,将在新天新地里一同作王(提后2:12;启11:15,22:5)。耶稣这种人君权柄既不是一项错误,也不是神对人的软弱让步。君王耶稣是应验了神的子民自亚伯拉罕时代以来,就持守着的盼望。

耶稣是人又是神的事实,解决了人间君王与神的君王之间的张力。神子耶稣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有永恒的统治权。作为大卫无罪的后裔,耶稣以人的身分,拥有永久统治的权力,作其子民的弥赛亚,并代表子民承受神的约的福分。在基督里,神的君权与人的君权得以完全和谐。

摘录自《新译本研读版圣经》p.408环球圣经公会(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