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教会所委身的三个对象

作者  提摩太·凯勒

中心教会神学异象,最简单的表达方式,就是浓缩成它所委身的三个对象:福音、都市、运动。

福音。圣经和教会历史都告诉我们,教会有可能守住每一条正确的圣经教义,却在行使教会功能时,失去对福音的掌握。钟马田(D.Martyn Lloyd-Jones)主张,落入异端,显然是脱离了福音;但我们也可能在教会运作的过程中,由于固守了无生气的传统,或者在教义上固执一端,而逐渐停止传讲福音、或不再把福音应用在自己身上。传格森(Sinclair Ferguson)指出,不论律法主义,或是道德废弃论(antionmianism),都有许多不同的形式,有一些很明显是奠基于异端邪说,但更常见的来源,只是特别强调某些教导或精神。

因此,每一个新的世代、每一种文化背景,都应该寻找适合的方式,把福音清晰有力传达出来。这事至关紧要。福音这个特殊的主题,它不只是硬体,同时也是中介体。各方人士有可能对于所有教义方面的基本真理都意见相同,强调的重点、语调、精神却大相径庭。这种现象,在十八世纪初期苏格兰教会出现的「精神争辩」(Marrow Controversy)就是一例。当时卷入争辩的各方人马,都全心相信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但其中却有相当多人倾向律法主义。另一方面,要在你所处的时代和地区,用适切的方式传达福音,这件事并没有一套「标准程序」可以如法炮制。

都市。中心教会神学异象委身的第二个对象,牵涉到我们的文化处境。所有教会都必须了解、关爱当地的社区,与当地社会背景认同,同时也必须要有能力和意愿,向它提出批判和挑战。救赎主长老教会的事工是一个大型都会中心运作的,因此我们必须下功夫研究:针对城市,圣经到底说了什么——结果很意外的,我们发现它说了很多东西。

首先,每一所教会,不论座落在城市、郊区或者农村(或是这三者各式各样的混搭组合),都必须深入了解该地居民生活的特色,通透练达、如数家珍。其次,我们也必须思想并概括来看,基督信仰以及教会如何参与文化、与之互动,其中有何通则。对西方文化而言,这已经成为一个燃眉之急的议题,因为已经越来越走入「后基督教」阶段。许多教会,彼此拥有类似的教义基底,但针对「跟文化保持何种关系」,往往抉择迥异;但这些教会采取何种「基督与文化」的模式,却又强烈影响实际的事工形式。同样的,要针对城市文化发展出特定的神学,这件事既不属于系统神学,也不属于具体的事工模式,它是神学异象的一部分。

运动。最后,神学异象牵涉到你教会的「各种关系」——与社区的关系、与它近期和过往长期历史传统的关系、与其他教会和传道人的关系。林茨指出,神学异象其中一个要素,牵涉到我们所认识的传统。有些教会高度体制化,十分强调自己的过去,有些教会却非常不体制化,弹性非常大,不断改革创新。

有些教会自认对某种教会传统十分忠诚,非常珍惜长久以往的、传统的礼仪以及事工形式。而光谱的另一端的教会,很少在意神学、教会传统,却很容易广泛与不同的教会、机构建立关系。所有这些不同的观点,都深深影响我们如何从事实际的事工。而这些看待「关系」的观点,同样的,并不包含在系统神学的范畴里面——过往教会的认信或信仰宣言,并未解答这些问题。另一方面,这些议题所要探讨的,也超过「传授事工做法」那一类书籍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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